兩部委免征兩稅種為臺航運公司減負
2009-02-03 10:24:16 來源:本站原創 編輯: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自2008年12月15日海峽兩岸海上成功直航后,祖國大陸方面的配套優惠政策繼續出臺!睹咳战洕侣劇酚浾咦蛉斋@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海峽兩岸海上直航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規定自2008年12月15日起,對臺灣航運公司從事海峽兩岸海上直航業務在大陸取得的運輸收入,免征營業稅;對臺灣航運公司從事海峽兩岸海上直航業務取得的來源于大陸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大連海事大學港口與航運研究所所長孫光圻教授告訴《每日經濟新聞》,按照相關法律,對交通運輸行業的營業稅為3%,而企業所得稅高達25%。免征這兩種稅,極大地降低了臺灣航運企業的運營成本,提高了競爭力,特別在世界經濟衰退的陰影下,是對臺灣航運業非常大的利好,不但能夠推動兩岸直航的發展,對促進臺灣的經濟也有相當效果。
大連海事大學港口與航運研究所所長孫光圻教授告訴《每日經濟新聞》,按照相關法律,對交通運輸行業的營業稅為3%,而企業所得稅高達25%。免征這兩種稅,極大地降低了臺灣航運企業的運營成本,提高了競爭力,特別在世界經濟衰退的陰影下,是對臺灣航運業非常大的利好,不但能夠推動兩岸直航的發展,對促進臺灣的經濟也有相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