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批中韓造船業調整力度不夠
2009-04-21 23:01:48
來源:國際船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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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近6年持續繁榮的造船市場刺激韓、中兩國的造船企業擴大造船能力,大量中小船企遍地開花,使兩國的造船業都面臨著造船能力過剩,重復建設、相互爭奪資源等問題,特別是一些新興中小船企的技術水平,建造質量和信譽度較差,造成了市場秩序的混亂,導致資源配置的低效率,結構調整勢在必行。
韓國結構調整注重政府扶持
金融危機爆發后,韓國政府經過反復論證,出臺了由韓國政府主導、韓國金融監管服務局和韓國金融委員會負責實施的造船業結構調整政策。自今年1月份開始到3月下旬韓政府已對20家中小船企進行了兩輪金融和信用風險評估。
與此同時,韓國大型船企并非按兵不動,他們都在本輪結構調整中物色有價值的并購對象。目前,現代重工、三星重工,大宇造船海洋和STX造船相繼發行或計劃發行企業債券,主要目的,一是籌措企業運營資金,二是準備資金收購合適的中小船企。大型船企對中小型船企的并購重組或將拉開帷幕。
在結構調整方面,韓國與日本的方法借施存在明顯差異,具體表現在:
第一,是否要大幅縮減產能。日本造船工業會公開批評韓國和中國造船業的結構調整力度不夠,呼吁兩國效法日本在上世紀航運低潮期削減50%產能的做法。日本認為韓國和中國此次調整政策采取金融扶持和其他財政手段介人造船業,不能有效控制產能增長,反而還保留了過剩的生產能力。而韓國否定了日本在20世紀70-80年代船市蕭條期采取的調整手段,認為日本的產業結構調整沒有考慮全球市場的競爭狀況和企業處境,單純采取“一刀切”的結構調整導致日本造船業生產效率惡化和國際競爭力衰退,進而使日本在世界造船業的地位迅速下滑。
第二,船廠調整的目標不同。日本當年主要以船舶大小來劃分船廠的專業化程度,而韓國認為應以技術水平和生產要素的競爭力來推動結構調整,同時根據市場法則進行民間企業的自發結構調整來提高整體效率。
中國結構調整任務難巨
中國船舶工業調整振興規化的實施有助于船舶工業在危機中縮小與韓國的差距。我國的政策很大程度上是綜合了韓國和日本的做法,由政府通過扶持國內需求和推動技術進步,來提升造船業的國際競爭力。
當前,我國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面臨的最大問題是產能過剩。據相關部門統計,2008年底,我國的造船能力已經達到7000萬載重噸的水平。在巨大的產能中,有相當一部分是近幾年盲目投資所致的低水平重復建設的落后產能。振興規化中雖然提出淘汰落后產能,推進結構調整,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很大難度。具體困難主要表現在:首先,近期靠市場淘汰較難。目前船市調整還未見底,一些小型船企還在靠手中訂單想辦法求生存。其次,近年來新建的中小型船廠數量眾多,布局分散,在船舶行業內小且落后,但對地方政府而言卻是主導產業,但考慮到當地的GDP和就業,地方政府往往對他們進行竭力保護。
因此,要從根本上淘汰落后產能,首先要依賴市場“無形之手”對船市進行進一步的調整。政府應當引導和鼓勵部分中小船企轉變成分段、模塊等產品的專業化制造廠。其次,相關政府部門需要加大產業政策執行力度,建立妥善的退出機制。實力雄厚的大型船企在面對行業重組問題時應更加謹慎并有全局觀。無論是優勢企業的強強聯合還是大型優秀企業對不具備競爭優勢的中小船企的兼并,企業的擴張和投資要與企業的長遠發展規劃相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