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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船舶噸稅條例將減免拖船稅率
      2011-02-11 07:51:45   來源:網易財經    編輯: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昨天,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暫行條例》的征求意見稿。這份意見稿是在1952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船舶噸稅暫行辦法》的基礎上,根據當前的新形勢新情況,進行了改進和完善。
          與舊的噸稅暫行辦法相比,這份意見稿主要有以下三大特點:
          第一,這份征求意見稿對繳納船舶噸稅的對象、繳納的過程、方式、因違反此條例而收到的處罰和海關征收此項稅收的責任都有更明確和清楚的說明。
          第二,在噸稅的類別和繳納期限上都與舊的噸稅暫行辦法有很大不同。舊的噸稅暫行辦法把對機動船的噸稅征收分為5個等級,分別是500噸以下、501-1500噸、1501-3000噸、3001-10000噸和10001噸。但是,現代船的平均噸位應該遠遠大于60年前的船。所以,意見稿提高了每個等級的噸位范圍。意見稿把征收對象劃分為4個等級,最低級為2000噸以下,最高級為50000噸以上。在意見稿中,對拖船(船型 船廠 買賣)和非機動駁船減免了噸稅,至應繳噸稅的50%。
          第三,意見稿延長了噸稅繳納者的繳納期限,從舊條例的1個月和3個月的兩種繳納選擇增至1個月、3個月和1年的三種選擇,更加周到和人性化。
          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的截止期為2011年3月11日。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過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 ),北京市1750信箱(郵政編碼:100017)和官方電子郵件cbds@chinalaw.gov.cn來提出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