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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驗船師"簽名"致國家損失百萬
      2011-11-17 08:11:16   來源:人民網    編輯: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漁船(船型 船廠 買賣)油補發放是國家的一大惠民舉措,但個別漁民弄虛作假騙取油補,而主管部門把關不嚴、責任心不強,致使騙補輕而易舉——
      驗船師大筆一簽 國家損失百萬
      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漁業油價補助申報材料審查和漁業船舶檢驗過程中,卻嚴重不負責任,造成100余萬元的國家漁業油價補助款流失,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11月15日,由浙江省三門縣檢察院立案偵查并提起公訴的朱春陽涉嫌玩忽職守罪案在三門縣法院開庭審理。
      驗船師“翻”了船
      朱春陽是三門縣海洋與漁業局專業驗船師,從1989年開始就參與該縣船舶檢驗工作,應該說是個老資格的驗船師了,但是卻不慎翻“船”。
      近幾年來,柴油價格不斷攀升,漁業捕撈成本急劇增長,漁民的生產和生活受到一定影響。為緩解油價上漲給漁民帶來的壓力,國家對持有合法有效證件的機動捕撈漁船進行柴油費補貼,漁民按照每艘機動漁船的動力大小領取相應的柴油補貼費。
      作為局里的專業驗船師,2010年和2011年朱春陽連續兩年受縣海洋與漁業局指派參與上年度漁業油價補助申報工作,負責審查申報漁船相關證書的真實有效性,以及對有證無船、有船無證和套牌船只等情況進行審查。只有朱春陽檢驗合格了,簽上他的名字,漁民才可以申報領取補助款?梢,朱春陽的責任重大。
      但是,朱春陽卻在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隨意簽上自己的大名,結果造成國家損失百萬元。
      漁船拆解一年,也能拿油補2009年上半年,三門縣漁民齊某等人先后從外地購買了四條漁船拖至三門,卻并未給四條漁船辦理三門當地的漁船船檢證、登記證和捕撈許可證,也未從事捕撈生產作業。而這四艘漁船在朱春陽等人監督下,分別于2009年下半年和2010年初陸續被拆解。
      為使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批準四艘漁船的漁業船網工具指標轉移到三門,便于重新打造一條大船,經三門縣海洋與漁業局協調,2010年11月16日,四艘已經被拆解的外地漁船同時轉為三門籍船號,并同時辦出了四本船舶檢驗證書,朱春陽在上述四本船舶檢驗證書上簽上自己名字便通過了船舶檢驗。
      2011年2月,齊某等人在三證不齊全,提供虛假捕撈日志等材料的情況下,以四個三門籍船名號向三門縣海洋與漁業局申請2010年度油價補助。曾經監督過這四艘船只拆解的朱春陽在接收到申報材料后,不認真仔細查看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在應當知道四艘漁船根本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情況下,在油價補助申請表上簽上自己的名字批準通過,致使四艘漁船最終進入油價補助名單。齊某等人一次性冒領了55.1萬余元的國家漁業油價補助款。
      漁船沉沒一年,油補一樣領
      按照規定,漁船必須實際捕撈作業滿三個月才能享受漁業油價補貼政策,而三門縣漁民毛某所有的一艘0015號漁船于2010年2月份就已經沉沒,因此這條船根本不符合年度油價補貼申報條件。
      2011年2月,毛某拿著已經沉沒一年之久的0015號漁船材料申報漁業油價補貼時,朱春陽作為驗船師僅僅憑著對書面材料的粗略審查,就在油補申請表上簽字,致使不符合補助條件的漁船順利通過申報,造成33.2萬余元的國家漁業油價補助款流失。
      有證無船,補貼照領不誤
      2006年,三門縣漁民林某購買了一本漁船證書,但一直未購買船體,每年年檢均用他人船體代替檢驗,屬于典型的有證無船。2008年以來,朱春陽參與該船船舶檢驗,但不認真履行檢驗職責,認為被檢船只實際馬力與漁船證書登記馬力不符,是馬力私自改造的正,F象,于是在船舶檢驗證書上簽字,使該船順利通過年檢。
      在2009年和2010年度漁業油價補助材料審核工作中,朱春陽也未認真仔細審查,就在林某的油價補助申請表上簽字,使林某從2008年度開始連續三年冒領國家漁業油價補助款共計12.9萬元。
      此案中涉及的漁民齊某、毛某和林某等人則因騙取國家漁業油價補助款正在接受相關部門的調查。
      檢察機關認為,朱春陽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漁船油價補助申報材料審查和漁業船舶檢驗過程中,工作嚴重不負責任,未認真履行審查和檢驗職責,致使100余萬元國家油價補助款流失,給國家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
      庭審中,朱春陽對檢察機關的指控沒有太多異議,承認自己有責任,但也辯解不應該是自己一個人承擔責任,“我沒拿人家好處,卻要被追究刑責,自己心里不平衡。我一個簽名能值百萬,真的沒想到,這名字是不能亂簽!
      該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