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油污損害賠償責任延伸至貨方
2012-06-12 16:15:03 來源:航運交易公報 編輯: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5月21日,交通運輸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辦法》)!掇k法》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內接收從海上運輸持久性油類物質,包括原油、燃料油、重柴油、潤滑油(產品庫 求購 供應)等持久性烴類礦物油的貨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應當繳納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該基金征收標準為每噸持久性油類物質0.3元,7月1日開始實施。
這是中國首個涉及船舶油污損害賠償的基金。人們自然聯想到去年此時,渤海中部的蓬萊19-3油田相繼發生B平臺附近海底溢油和C平臺井涌事故,造成大量海底原油和泥漿泄露,對渤海海洋生態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損害。當時曾有律師起訴標的為100億元人民幣的公益訴訟,但是終因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欠完善而沒有下文。最近,蓬萊19-3油田的賠償,經過多方調解終于有了結果——康菲公司、中海油與國家海洋局簽訂16.83億元人民幣的賠償協議,賠償主體是康菲公司,金額是10.9億元人民幣……一件嚴重破壞環境的事故,歷經1年時間才有了賠償方案,多少令人感嘆司法在該領域的進展緩慢。
油類及其他污染危害性貨物海上運輸量巨大,船舶航行與作業過程中污染事故時有發生。中國沿海在1976—2010年共發生大小船舶溢油事故3115起,平均每4天發生一起;1973—2010年共發生50噸以上的重大溢油事故82起。
為了更好地保護海洋環境,一個更為快速便捷的應急機制亟待出臺。
“三桶油”或各增四千萬成本
海關總署數據顯示,前4個月石油進口量:4月份原油2226萬噸,成品油302萬噸;3月份原油2355萬噸,成品油392萬噸;2月份原油2364萬噸,成品油392萬噸;1月份原油2341萬噸,原油295萬噸。經過計算,每年的石油進口量約為3.2億噸。另據上海海事局相關人士透露,中國每年有2億噸左右的石油運輸量,預計每年需要征收賠償基金的石油運輸量約5.2億噸,按《辦法》第6條規定,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征收標準為每噸持久性油類物質0.3元,計算下來,此次新設立的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每年增加的規模約為1.56億元。
根據《辦法》第5條的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內接收從海上運輸持久性油類物質(包括原油、燃料油、重柴油、潤滑油等持久性烴類礦物油)的貨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應當按照《辦法》規定繳納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由此可見,此次基金繳納的主體是石油貨主或貨代。
其實,中國除了“三桶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外,業內人士介紹,民營石油貨主所占石油運輸的份額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因此該基金的繳納主體實為“三桶油”。根據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去年年報,中石油去年完成石油貿易量為1.47億噸,按每噸0.3元繳納基金的話,為4410萬元人民幣;中石化全年石油的總經銷量為1.51億噸,扣除不經過運輸的量,估計每年增加的成本也在4000萬元上下,中海油也類似。
“三桶油”成本的增加會否導致油價上漲?業內人士介紹,石油每噸的價格約在90美元一桶,原油按1 噸=7.389 桶換算,一噸油的價格約為665美元,因此每噸0.3元的基金成本可說微乎其微,如果以此為由漲價,只能又一次坐等“罵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