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就內河船標準化管理對外征求意見
2013-05-29 16:20:15 來源:中國中小企業信息網 編輯: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為加強內河運輸船舶船型標準化管理,提高內河運輸船舶技術水平,防止船舶污染環境,優化內河運輸船舶結構,提高運輸效能,促進節能減排,促進水路運輸事業的發展,日前交通運輸部制定《內河運輸船舶標準化管理規定》向外征求意見。
中國中小企業信息網訊 據交通部網站29日消息,交通運輸部水運局發布《內河運輸船舶標準化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墩髑笠庖姟分赋,交通運輸部根據保障運輸安全、保護水環境、節約能源、提高航道和通航設施利用效率的需求,制定并實施新的內河船舶船型技術標準時,對不符合新標準的在用船舶,采取資金補貼等措施,引導和鼓勵經營者進行更新、改造。需要強制提前報廢的,實行限期淘汰。2001年10月11日交通部公布的《內河船舶標準化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在新建、改建內河運輸船舶的管理上,《征求意見》給出了明確的規定。新建、改建內河運輸船舶,(一)應當符合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內河運輸船舶標準船型指標體系要求,(二)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向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申請建造檢驗,取得船舶檢驗證書;(三)取得船舶檢驗證書后,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向海事管理機構申請船舶登記,取得法定的船舶登記證書;(四)應當按照《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資質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向交通運輸部或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水路運輸管理的部門申請辦理船舶營運手續。
《征求意見》要求,內河運輸船舶應當在規定的航行區域和經營范圍內從事內河運輸;內河運輸船舶所有人或經營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對營運中的船舶申請定期檢驗。經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從事內河運輸;內河運輸船舶所有人或經營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對營運中的船舶申請定期檢驗。經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從事內河運輸。
對違反規定者將給予行政處罰!墩髑笠庖姟窙Q定,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內河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水路運輸管理的部門按《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違反有關內河船舶檢驗管理和安全監督管理的規定,由海事管理機構按有關法規、規章給予行政處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水路運輸管理機構、海事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同時,《征求意見》劃定內河高等級航道范圍,主要包括長江干線、西江干線、京杭運河和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高等級航道網;以及岷江、嘉陵江、烏江、湘江、沅水、漢江、江漢運河、贛江、信江、合裕線、右江、北盤江—紅水河、柳江—黔江、淮河、沙潁河、黑龍江、松花江和閩江等主要干支流高等級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