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十二五內河船型標準化實施意見出臺
4月2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蘇省“十二五”時期推進內河船型標準化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到2015年底航行于長江干線和京杭運河的運輸船舶標準化率達到70%。
截至去年底,江蘇省共拆解長江干線老舊運輸船舶1963艘,居長江沿線省市前列。今年,江蘇省計劃全面完成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工作,啟動“十二五”期內河船型標準化工程,完成拆解、改造內河運輸船舶700艘,建造標準船1500艘。
實施意見明確,到2015年底,江蘇籍標準化船舶占其內河運輸船舶總噸50%以上,其中航行于長江干線和京杭運河的運輸船舶標準化率達到70%,基本實現內河客船、危險品船等重點船型的標準化;平均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比2005年下降14%以上,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15%以上,江蘇籍航行于三峽庫區和京杭運河運輸船舶生活污水達標排放率(或集中回收處理率)達到100%,其他內河達到50%;江蘇籍內河船舶平均噸位達到800載重噸,其中航行于長江干線船舶達到1600載重噸,航行于京杭運河船舶達到500載重噸。
自2016年1月1日起,江蘇省禁止200總噸以下的干散貨船通過京杭運河蘇北段船閘(符合《京杭運河過閘運輸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船舶和重大件船、運輸鮮活貨的船舶除外);禁止生活污水排放達不到現行規范要求的內河運輸船舶通過京杭運河蘇北段船閘;禁止單殼化學品船、600載重噸以上的單殼油船進入長江干線、京杭運河、淮河水域航行。
根據實施意見,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使用LNG清潔能源船舶在我省享受優先過閘且不加倍征收過閘費的優惠政策。江蘇現有船舶拆解改造的補貼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各50%的比例承擔,具體為:2014-2015年地方承擔的補貼資金每年由省財政安排內河船型標準化補貼資金2億元,由省交通運輸廳通過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在部門預算中安排1億元,由各地財政安排補貼資金0.5億元。(蘇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