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省內河船型標準化補貼辦法發布
據悉,為進一步加快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提高內河航道和通航設施的利用率,推動船舶技術進步和航運結構調整,江蘇省政府決定“十二五”時期推進內河船型標準化工作,淘汰落后船舶,實施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引導船舶修造企業建造標準船型和示范船,加快推進液化天然氣(LNG)在內河運輸船舶上的應用。
按照省政府關于推進內河船型標準化工作的重要部署,近日,江蘇省財政設立江蘇省內河船型標準化補貼資金(下稱補貼資金),并制定《江蘇省內河船型標準化補貼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根據《辦法》規定,補貼資金是指中央和地方財政預算資金安排的,對航行于長江干線、京杭運河以及淮河的江蘇籍運輸船舶實施符合規定條件的拆解改造、新建等給予的補貼資金;補貼對象是符合辦法規定條件,在規定期間內將船舶拆解、改造的船舶所有人和新建示范船的水路運輸經營者。同時,《辦法》還對補貼資金的補貼范圍和標準、補貼資金的申請、審核和下達以及監督管理等事項提出了規范要求。
標簽: 船型標準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