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舜天船舶公布明德重工債權債務進展
1月12日,舜天船舶發布公告稱,2015年1月9日,公司收到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的《民事決定書》,法院已指定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明德重工管理人。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具體職責如下:
1、接管明德重工的財產、印章盒賬簿、文書等資料;
2、調查明德重工的財產狀況、制作財產狀況報告;
3、決定明德重工的內部管理事務;
4、決定明德重工的日常開支和其他必要開支;
5、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前,決定繼續或者停止明德重工的營業;
6、管理和處分明德重工的財產;
7、代表明德重工參加訴訟、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
9、人民法院認為管理人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