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舟山船企受益“先退稅后核銷”政策
2016-08-16 08:43:31
來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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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國稅部門實行的‘先退稅后核銷’政策,大幅提高了我們的資金流動性,增強了我們‘走出去’的信心。”近日,浙江歐華造船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畢成鋼說道,“大型船舶修造需要大量資金,國稅部門的這項措施真是雪中送炭。”畢成鋼查看公司的賬目,剛剛收到7月份17艘國外訂單船舶的出口退稅3005萬元,滿臉的笑意。
今年是舟山國稅實行船舶修造企業和大型機械設備制造企業出口退稅“先退稅后核銷”管理辦法的第8年。作為浙江省唯一一個試點該辦法的地區,該項舉措已成為舟山國稅幫扶企業的明星品牌,受到了企業的廣泛好評。特別是近年來,舟山部分船舶制造出口企業經營困難,該政策的實施為企業戰勝困難增強了信心。
浙江揚帆集團是2008年10月“先退稅后核銷”政策出臺后的第一個受益者,8年前的一筆1230萬元的退稅金至今都讓財務負責人盧洪斌記憶猶新。“當時國稅干部找上門來,告知我們正在建造的船舶可以在尚未報關出口的情況下先行給予退稅,待到貨物報關出口后再正式辦理核銷手續。說實話,剛開始我簡直不敢相信。”
由于船舶制造產值高,技術難度大,且工期大多在一年以上,因此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往往要占用企業巨大的流動資金。舟山國稅最初選定浙江揚帆集團、歐華造船和金海重工3家財務制度健全、納稅信用良好的大型船企作為“先退稅后核銷”政策試點單位,其后又陸續增加了中遠船舶及太平洋(601099,股吧)工程2家船企。對其船舶生產周期在一年以上的合同期內滿足擔保條件的船只實行報關前優先退稅,根據船只制造進度按比例分期給予退稅,以保證企業資金鏈穩固。
據了解,2008年10月至今,舟山國稅已累計為5家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先退稅款94.4億元,相當于為其提供了一筆巨額的無息貸款,為這些企業減少財務成本8.37億元,極大地緩解了船企流動資金周轉的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