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遠海運集團擬成立自保公司
2016-06-21 17:30:34
來源:航運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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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6月21日,據來自業界和中遠海運集團的的多個消息源向航運界網(微信號:shipsh)證實,作為航運金融產業集群的重要一環,該集團擬成立自保公司,目前正處在前期調研階段。而就在6月12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項俊波剛剛赴中遠海運集團調研,集團董事長、黨組書記許立榮,集團總會計師孫月英,集團副總經理孫家康、葉偉龍參加了會見。
自保公司,也就是自營保險公司,是由非保險企業擁有或控制的保險公司,隨著自保公司的發展,其含義也逐漸加入開放性,不僅僅為母公司提供保險,也為與母公司無隸屬關系的企業提供保險。如今,自保公司已成為國際保險市場上的新興力量。據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13年12月2日印發的《關于自保公司有關監管問題的通知》中規定,我國自保公司“是指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由一家母公司單獨出資或母公司與其控股子公司共同出資,且只為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財產保險、短期健康保險和短期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公司”.據東方網報道,自保公司最發達的是美國,500家最大的公司中擁有自保公司的占90%;而英國200家最大公司中設立自保公司的也占到了80%.
我國目前的自保公司
我國目前有五家央企設立了自保公司,分別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鐵路總公司和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的自保公司設在新疆克拉瑪依,中國鐵路總公司的自保公司設在北京,其他三家均設在香港。
經營業務上,以中國鐵路財產保險自保公司為例。其官網介紹稱,公司經營范圍是為中國鐵路總公司及所屬單位內的下列保險業務: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短期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上述業務的再保險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保險資金運用業務;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經營業績上,設在內地的兩家自保公司經營運行均報良好。中鐵自保公司2015年實現營業收入2883.8萬元人民幣,已賺保費 624.6萬元人民幣,利潤總額1656.2萬元人民幣,凈利潤1235萬元人民幣。保費收入排名前五的保險分別是工程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機動車輛保險、責任保險以及企業財產保險。中石油自保公司2015年保險業務收入為5.56億元,同比增長2.57倍,在進行業務分出之后其自留保費比上年增加115.03%.凈利潤2.86億元,同比增長64.7%.保費收入居前五位的保險分別是企業財產險、責任保險、能源保險、貨運保險和船舶保險。
航運業內的自保公司
2014年,全球最大的航運公司馬士基集團成立自保公司Maersk Insurance A/S,來處理自身的風險管理。據媒體當時報道,此舉每年可為該公司節省三分之一的保費,金額約為6億丹麥克朗。這也是全球第一家設立自保公司的航運企業。2015年,馬士基自保公司錄得利潤1401.7萬美元。
成立自保公司的優勢
航運界網(微信號:shipsh)認為,中遠海運集團設立自保公司有諸多優勢。
首先,自保公司與普通商業保險公司最大的不同是僅承保本集團及其下屬公司的保險,保費費率較低、保費收入自留。這樣一來,中遠海運集團在保險方面的成本可以得到顯著降低,且無論是保費收入還是保險利潤均歸自己所有,有利于業績增長。
其次,由于中遠海運集團是大型跨國企業,集團下屬有數量龐大的分支機構和子公司,設立自保公司可以在集團范圍內有效分散風險。
第三,設立自保公司后,中遠海運集團可根據自身業務特點“私人定制”專屬保險產品和保險方案,較面向大眾的普通商業保險更適合于本集團。
第四,自保公司在我國已不再是新鮮事物,中遠海運集團成立自保公司有著現成的可以借鑒的模式。
最后,中遠海運集團自身發展亦要求成立自保公司。原中遠集團和原中海集團合并成中遠海運集團后,提出了“6+1”模式的產業集群發展,其中就包含航運金融產業集群。據中遠海運集團官網介紹,航運金融產業集群業務領域包括船舶租賃、集裝箱租賃、碼頭倉儲設施租賃為主的航運租賃業務,及其他非航租賃業務,供應鏈金融、航運保險、物流基礎設施投資、以及金融資產等股權投資業務。其中航運與非航運租賃業務主要由中海集運(601866)重組轉型后承擔,這也是該集團第一輪重組的重頭戲;其他金融服務也有中遠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中海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中海集團投資有限公司等專門公司。不久前,集團還在中海香港控股的基礎上設立了中遠海運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將與中海集運合力形成集團大金融控股平臺,主營船舶租賃、集裝箱租賃與制造和非航租賃業務,股權投資、集團內部金融服務、銀行股權等在內的金融業務,海寧保險經紀等相關保險與保險經紀業務在內的保險業務。
成立自保公司對業界的影響
據一位從事航運保險的業內人士向航運界網介紹,一旦作為中國最大航運企業的中遠海運集團成立自保公司,其經營范圍必然涵蓋船殼險、船東責任險甚至是貨物保險等航運主流保險產品,將對目前經營航運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造成一定的保費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