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MO通過有關救生艇和救助艇等檢修和維護要求草案
2016-03-30 08:31:45
來源:遠洋航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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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IMO船舶系統與設備分委會(SSE) 第3次會議于2016年3月14-18日召開,IMO秘書長林基澤致開幕詞,日本Susumu Ota博士主持會議。會議議題包括有關救生艇和救助艇以及下水設備(放艇),和釋放裝置定期檢修和維護的強制性要求,客船窗口防火完整性、消防安全替代設計和布置的指南、小型高速船的豁免攜帶救助艇 、船上起重裝置和絞車安全措施等,現予扼要介紹。
一、同意有關救生艇和救助艇定期檢修和維護的強制性要求
分委會同意了有關救生艇和救助艇、下水設備和釋放裝置的維護、全面檢查、操作測試、大修和修理的強制性要求草案。完成該要求是有關處理救生艇和救助艇安全(特別是測試期間)長期工作的一部分。這些要求旨在為救生艇(包括自由降落救生艇)、救助艇及快速救助艇、下水設備和有關救生艇(包括有關自由降落救生艇下水裝置的主要和次要手段)裝載卸載釋放裝置、救助艇、快速救助艇和吊艇架下水救生筏的維護、徹底檢查、操作測試、大修和修理事宜提供統一、安全和文件證明標準。
分委會同意了SOLAS公約有關操作準備、維護和檢查的第III章第20條款修正案草案,以使有關救生艇和救助艇、下水設備和釋放裝置的維護、徹底檢查、操作測試、大修和修理的要求成為強制性,其在本屆會議期間完成。該草案文本將提交海安委(MSC)第96次會議考慮以期通過。SOLAS公約修正案草案和強制性要求草案先前已由海安委第92次會議原則上通過,但被交回該分委會作進一步改進。SOLAS公約第III / 20條款修正案草案引入了有關救生艇和救助艇、下水設備和釋放裝置的維護、徹底檢查、操作測試、大修和修理事宜要依照新強制性規定進行的要求。將要求主管部門確保由制造商或授權服務提供商(其有資格對所提供服務設備的每個構造和類型進行這些操作)依據SOLAS公約第III / 20條款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操作測試、修理和大修。
分委會邀請把正在進行的有關棄船演習期間使用救生艇安全指南以及自由降落救生艇模擬下水指南(Guidelines for simulated launching of free-fall lifeboats)的復審議案提交給下一次會議,目前其包括在MSC.1/Circ.1206/Rev.1 (2009)通函附錄有關防止救生艇發生事故措施的附則2中。SOLAS公約修正案草案和提議的強制性要求將有效地使MSC.1/Circ.1206/Rev.1 (2009)通函附錄的附則1成為強制性規定。該有關棄船演習和模擬下水期間安全的指南( guidelines on safety during abandon ship drills and simulated launching)旨在繼續保留為建議性指南。
二、同意有關客船窗口防火完整性的SOLAS公約修正案草案
分委員會同意有關SOLAS公約第II 2/9.4.1.3條款的草案修正案,其闡明了有關載客不超過36人的客船和船上載運60多人(但不超過240人)的特殊用途船舶的窗口防火完整性要求(requirements for fire integrity of windows)。該修正案草案將提交海安委(MSC)第97次會議批準。
三、同意有關消防安全替代設計和布置的指南修正案
分委會同意有關消防安全替代設計和布置的指南(Guidelines on alternative design and arrangements for fire safety)修正案草案(參見MSC / Circ.1002通函),特別是提供有關選擇生命安全性能標準指南(Guidelines for the selection of life safety performance criteria)的新附錄,以提交海安委第97次會議批準。該指南旨在支持實施SOLAS公約有關替代設計和安排的第II-2/17 條款,其提供了以同等安全度水平對偏離規范性要求的消防安全設計和安排進行評估的方法。
四、同意小型高速船豁免攜帶救助艇的修正案草案
分委會同意1994年和2000年高速船規則(HSC Code)的修正案草案,其允許小于30米(2000年HSC規則)和20米(1994年HSC規則)高速船豁免攜帶救助艇要求,只要滿足有關攜帶救生艇筏的最低要求以及人員可從水平或接近水平體位的水里救出即可。該修正案草案將提交海安委第97次會議批準及隨后通過。
五、制定有關SOLAS公約第III章功能要求草案
分委會繼續其制定SOLAS公約第III章有關目標和功能要求(goals and functional requirements)的工作,準備首份SOLAS公約第III章功能要求的草案。分委會同意一份工作計劃,其包括制定有關每項功能要求的預期性能(expected performance)。
六、有關船上起重裝置和絞車安全措施取得進展
分委會準備了有關船上起重裝置和絞車安全的一套初步目標草案。設立了一個通信小組以進一步制定有關適合船上起重裝置和絞車的目標草案和要求;有關可包含在腳注或指南草案內可獲用的行業規則或標準的清單;有關支持目標和功能要求的草案指南(如需要),其涵蓋有關新設施的設計、制作和建造事宜和有關船上起重裝置和絞車日常檢查、維護和操作的程序以及有關船上船員和岸基人員的熟悉課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