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國油被判向Vantage Drilling賠償6.22億美元
由于違反鉆井合同條款,巴西國油近日被判向美國鉆井承包商Vantage Drilling賠償6.22億美元。
7月3日,Vantage Drilling稱,國際仲裁法庭作出的判決顯示,巴西國油違反了鉆井船“Titanium Explorer”號的租船合同條款,因此需要賠償6.2202億美元;同時,國際仲裁法庭也駁回了巴西國油對Vantage Drilling的反訴。
據了解,巴西國油在2009年2月4日與Vantage Drilling簽署了自推進動態定位鉆井船“Titanium Explorer”號的合同,租期8年,總價值約為16億美元。“Titanium Explorer”號在2012年12月開始執行巴西國油的租約。
然而,2015年8月31日,巴西國油終止了這份租船合同,聲稱Vantage Drilling違反了合同規定的義務。 Vantage Drilling隨后以非法終止鉆井合同為由,向巴西國油及其相關子公司提出國際仲裁索賠。
“Titanium Explorer”號的合同是巴西國油腐敗調查的中心。2016年,巴西國油高管Jorge Zelada因收受賄賂和洗錢而被判服刑12年零2個月。當時,法官判定,Zelade曾與前同事Eduardo Musa一道收受賄賂3100萬美元,在2009年向Vantage Drilling旗下鉆井船“Titanium Explorer”號授予租船合同。
Vantage Drilling在當時否認了自己與這起指控的關系,稱代理人可能犯下的任何非法行為并非代表公司或是在公司的任何指示下進行。
Vantage Drilling是一家開曼群島豁免公司,目前旗下船隊擁有3艘超深水鉆井船和4座高規格自升式鉆井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