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漢江興隆至漢川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維護管理設施設備采購
【招標】漢江興隆至漢川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維護管理設施(航標艇、躉船)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備案編號:-302004
1. 招標條件
漢江興隆至漢川段航道整治工程(項目名稱) (以下簡稱“本項目”)已由鄂發改重點《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漢江興隆至漢川段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
本招標項目漢江興隆至漢川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維護管理設施(航標艇、躉船)(第二次)招標人為漢江興隆至漢川段航道整治工程建設指揮部,招標項目資金來自政府投資,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漢江興隆至漢川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維護管理設施(航標艇、躉船)設備采購(第二次)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漢江興隆至漢川段航道整治工程地處江漢平原腹心地帶,干流流經潛江市、天門市、仙桃市和孝感市的漢川市。興隆至漢川段確定的航道建設標準為Ⅲ(2)級,其整治工程主要包括筑壩工程、護灘帶工程、護岸工程、疏浚工程、填槽工程、航標及配套設施工程,全長189.7km。
2.2 招標內容:本次招標范圍為4艘鋼質躉船和3艘航標艇的建造采購、供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資質、業績,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等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3 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
3.4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合同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將不予通過評審。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8年2月2 日8:00時至2018年2月9日23時59分止(北京時間,下同),電子招標文件。
完成網員注冊后,請于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2月9日23時59分止(北京時間,下同),下載招標文件。其投標將被否決。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8年 3月 1 日 10:00 時整,
5.2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5.3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應攜帶身份證原件(及授權委托書)出席開標會。
聯系人 王彥
聯系電話 17736209196 0312 -5535197
郵箱 17736209196@163.com
招標公告附件1:
附錄1 資格審查強制性資格條件(資質條件要求)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局)辦公室或省級及以上船檢機構核發的鋼質一般船舶三級II類及以上的資質
附錄2 資格審查強制性資格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近3年內建造過3艘機動船且單艘船長達35m及以上。
注:投標人須提供:①供貨合同(含承包商與使用單位簽訂的供貨合同、供貨人與承包商簽訂的供貨合同)的彩色掃描件;②使用單位出具的貨物使用評價或交貨證明(如竣工驗收報告、適航證等)。
附錄3 資格審查強制性資格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財 務 要 求
①投標人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年平均營業收入不少于2000萬元人民幣;
②投標人2016年的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比大于1。
注:投標人應附2014年至2016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彩色掃描件。
附錄4 資格審查強制性資格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信譽要求
1.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2.投標人在最近三年內沒有因為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質量問題或其它原因被省級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明令禁止參與項目所在地投標并且目前正處于處罰期內;
3.投標人、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在招標文件發售日起前2年內沒有行賄犯罪記錄。
注: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在各自企業所在地人民檢察院進行行賄犯罪查詢,并將人民檢察院出具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原件裝訂于投標文件正本之中。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招標文件發售日起前2年內應無行賄犯罪記錄,如果存在行賄記錄或未按要求提供《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