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班成常態?韓國造船界吐槽“每周52小時工作制”
10月28日,韓國中小企業中央會與韓國新勞動研究會聯合召開了“每周52小時工作制中小企業的現場實態和軟著陸方案研討會”。與會人士指出,對于人力資源短缺、工序復雜、工期要求緊而導致勞動時間參差不齊的造船業相關行業,應取消“每周52小時工作制” 在工作時間上的限制,并提出了改進完善的對策。
韓國從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每周52小時工作制”,該制度為包括周末在內的7日內,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法定時長的40小時加上延長工作12小時,即不得超過52小時。該制度的率先適用對象為員工人數在30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和公共機構。從2019年7月1日開始,韓國所有員工超過300人的企業都必須遵守每周52小時工作制度。此外,從2020年1月開始,員工在50至299人之間的公司也開始實行52小時工作制,但有為期1年的過渡期(寬限期)。這些單位若要求員工每周工作時長超過52小時,便屬于違反《勞動標準法》,違規者將被處以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2萬元)以下的罰金。
此次研討會就是對在這一過渡期即將結束之際,以造船企業內人數不足300人的合作公司為中心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應對之策。
此次研討會第一位發起人、韓國外國語大學教授李政通過韓國雇傭勞動部提供的數據分析指出:“船舶建造、修理等造船企業的合作公司,因為本身工程施工作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在特定時間內集中投入勞動力,必須根據客戶的要求承接并完成訂單,因此在工作時間上存在很大的變數。”
釜山大學法學專業研究生院教授權赫進一步強調:“對造船業而言,如果工期被推遲,可能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特別是如果勞動者人數與生產需求相比相對較少,則需要承認工作時間限制例外的德國式短期特別加班。”
韓國中小企業研究院研究員黃慶振表示:“造船企業合作公司勞動者跳槽的最大原因就是年薪不高。如果嚴格按照每周52小時工作制執行,則工資會進一步下降,可能會導致勞資矛盾進一步激化,人力資源也會外流到其他產業。”
以討論者身份參加研討會的韓國造船海工裝備協會常務鄭錫柱表示:“造船產業具有勞動密集型的特征,但由于近年來經濟不景氣,就業人數不斷減少,并且青壯年層回避到造船業就業,因此人力資源供給非常困難。” 他呼吁:“為了防止生產延誤,特別是人力供給嚴重不足的涂裝等工種,有必要將其修訂成特別延長工作時間的特殊工種。”
與會專家對引進“每周52小時工作制” 的必要性提出了批評。江原大學教授金熙成表示:“我國人力資源運用的靈活性非常低,延長工作時間是能夠根據經濟狀況調節產量的唯一手段,因此對工作時間必須加以靈活運用。”
金熙成補充說:“應該將該制度1年的過渡期(寬限期)再延長到1年以上,并適當采用德國、法國等國的勞動時間儲蓄制度等。” 勞動時間儲蓄制是指,如果實際工作時間超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時間,就延長休假時間,反之,如果達不到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時間,就按照企業要求的時間加班。
韓國中小企業中央會智能工作崗位部本部長李泰熙也表示:“德國、日本都不把加班時間限制在1周之內,勞資雙方在一定范圍內可以自由利用。我國也應該規定每月或每年加班的使用限度,讓勞資雙方達成協議后,再加以利用。”(王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