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航鳳凰購1艘5萬噸級沿海散貨船
2月10日,長航鳳凰發布公告,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購置壹艘5萬噸級沿海散貨船的議案》。2020年2月10日,公司下屬全資孫公司上海華泰海運有限公司與寧波海躍海運有限公司簽訂了船舶買賣合同,交易凈船價6573.45萬元(不含稅)。
交易標的“神魚89”輪建造年份2003年1月8日,建造地菲律賓;船籍寧波,船級CCS;船舶總長189.99米,型寬32.26米,型深17.00米;總噸29995,凈噸16797,參考載貨量50903,貨倉數5。
買方已于2019年12月在中國寧波港驗船,并同意按照該船舶現狀接受該船。賣方應確保交船時候船舶狀況與驗船時一致,但正常磨損除外。如驗船完成后至交船完成期間,非因買方原因,船舶發生損壞,由賣方負責將該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檢驗的狀況,買方應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交船地點:舟山歐華船廠碼頭。進廠引水及拖輪費用由賣方負責。出廠引水及拖輪費用由買方負責
賣方將提交14天、7天、3天的預計交船日期的通知,賣方應以書面通知買方船舶3天交船預報和1天交船確報,買方收到1天交船確報后,必須在貳(2)個工作日內接船。賣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買方承擔的增值稅和油款等其他費用后,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交接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船舶產權正式移交給買方。
該船交船時無任何抵押、無海事留置、無船舶優先權、無隨船債務、無拖欠船員工資、無索賠或其它債務。如在交船后,有任何交船前的索賠仍對此船有影響,賣方要賠償買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或由賣方出面承擔相應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