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波海事法院依法扣押疫情期間到舟山修理外輪
私自更名的“EVERWIN”輪。
日前,一艘萬噸外輪因為海外疫情嚴重無法進港維修而駛入浙江省舟山市某船廠,剛剛靠泊就被寧波海事法院自由貿易試驗區法官逮個正著,當場予以扣押。
據悉,寧波海事法院自貿區海事法庭,依據申請人莫桑比克某水泥廠的訴前保全申請及相關擔保,依法扣押了在舟山某船廠修理的蒙古籍船舶“VERWIN”輪,向邊防、海事等部門發出協助通知,并告知申請人應當在30日內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該蒙古籍船舶總噸位3.25萬噸,原名為“EVERWIN”輪,船上現有23名中國籍船員。
申請人莫桑比克某水泥廠稱,其與被申請人海洋之鉆公司曾有筆海上貨物運輸業務,委托該公司運輸價值2200多萬元的建材貨物,但該批貨物經“EVERWIN”輪于2017年起運后一直未能抵達目的港莫桑比克彭巴港,且該輪于2020年1月擅自在裝貨港卸貨導致貨物去向不明。期間,被申請人為逃避債務先后將船名變更為“VERWIN” 和“FU CHUN JIANG”,故申請人以“EVERWIN”輪船舶所有人海洋之鉆公司、“EVERWIN”輪船舶經營人天津某國際船舶管理公司、“FU CHUN JIANG”輪船舶所有人和船舶經營人香港某控股公司為被申請人向寧波海事法院提出訴前海事請求保全申請,并請求扣押該輪。
被申請人香港某控股公司表示,該公司通過合法途徑購買獲得“VERWIN”輪,購船款已付清。申請人莫桑比克某水泥廠以“2017年3月至今未履行承運人義務”為由,在時隔三年后,申請法院扣押已經過戶的、屬于新船舶所有人的船舶,是不合理的。申請人所說的船舶去向不明、私自改名等情形并不屬實。
另據被申請人香港某控股公司的負責人講述,由于受近期海外疫情影響,航線沿途其他國家均不讓其進港修理,只有中國并不拒絕外籍船舶入境。再加上公司負責人是中國人,在舟山有業務合作,船上23名船員都為中國籍,所以該船舶駛入中國舟山修理。該公司表示,將積極配合法院,通過合法途徑保障自身權益,按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目前所有船員都在船上進行自行隔離,未發現有發熱情況。下一步,寧波海事法院將根據疫情防控態勢,與相關各方保持溝通,密切關注船舶動態和船員身體情況,視情況采取后續措施落實扣船期間的執法安全與船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