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政府或考慮逐步淘汰并禁用脫硫裝置
由加拿大政府委托進行的一項研究建議,包括加拿大在內的各國政府應采取行動,逐步淘汰并禁止使用開環和閉環脫硫裝置,以保護海洋環境。
這份由國際清潔交通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Clean Transportation)發布的報告稱,安裝了脫硫裝置的船舶基本上“違反了全球燃料標準”,尤其是郵輪。研究指出,脫硫裝置是為滿足IMO 2020規定而采用的低硫燃料替代品,但對空氣和海洋環境都有害。
具體而言,雖然脫硫裝置已經得到了IMO的批準,但即使脫硫裝置的排放通常符合IMO準則,卻并不能保證其排放是安全的。
報告表示,脫硫裝置能夠降低船舶二氧化碳排放量,但與船用汽油(MGO)等低硫燃料相比其他排放卻更高,特別是二氧化碳、顆粒物和黑碳。在水污染方面,研究發現所有的脫硫裝置(開環式、閉環式和混合式)排放的廢水都比周圍的水更酸更渾濁。此外,脫硫裝置會釋放出硝酸鹽、多環芳烴和重金屬,所有這些都會對水質和海洋生物產生負面影響。
因此,這項研究建議,加拿大政府應立即頒布禁令,禁止使用脫硫裝置,因為脫硫裝置在減少空氣污染方面與ECA(排放控制區)合規燃料不具有同等效果。研究還呼吁立即禁止在加拿大港口、內河航道和領海內的所有脫硫裝置排放,因為這些排放會導致酸化和水污染,危害海洋生物。
“我們也建議IMO集中協調脫硫裝置排放規則,包括何時何地允許排放,以及是否允許排放,并盡快落實規定。IMO應考慮禁止在新造船上使用脫硫裝置,并逐步淘汰在現有船舶上安裝的脫硫裝置。這是因為我們發現,在減少空氣污染方面,與使用低硫燃料相比,將高硫燃料油與脫硫裝置共同使用并沒有同等效果。”
來自環保組織Stand.earth的加拿大航運活動家Anna Barford表示:“這份由聯邦政府資助的報告非常清楚地表明,這些規定與科學或是生態保護幾乎沒有任何關系。郵輪在敏感的生態系統中排放了大量高度污染的脫硫裝置洗滌水。我們必須像其他國家一樣制定規則,保護我們的海洋免受脫硫裝置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