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首例!太倉海事局開展非接觸式壓載水取樣檢測
2021-11-28 09:50:00
來源:太倉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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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11月22日,太倉海事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聯合江陰海關國家外來生物重點實驗室,對靠泊太倉潤禾碼頭的國際航行船舶“大祥”輪開展非接觸式壓載水取樣檢測,系江蘇省首例非接觸式壓載水取樣檢測的嘗試。
據悉,“大祥”輪10月下旬在越南富美港裝載2000余立方米壓載水,計劃在太倉港裝貨作業時排放,該輪裝有符合《2004年國際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控制與管理公約》(簡稱《壓載水公約》)壓載水處理標準(D-2)的壓載水處理系統,采用了紫外線技術。太倉海事局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時間對該輪壓載水管理證書和使用維護情況等進行核查,在決定取樣后積極協調江陰海關、碼頭、船舶、代理等各相關方開展非接觸式取樣檢測的準備工作,要求船員提前熟悉取樣設備的使用。在船舶開始作業后,由執法人員在碼頭進行遠程指導,第一時間開展了取樣工作,在取樣結束后通過非接觸手段將消殺后的取樣瓶傳遞至碼頭。經初步檢測,該輪壓載水樣品中未發現超標項,壓載水處理系統運行正常。
近年來,船舶壓載水攜帶外來物種入侵的問題得到國內外的熱切關注,國際海事組織(IMO)于2017年9月8日通過了《壓載水公約》將對此進行規范,該公約于2019年1月22日起對我國正式生效。我國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對國際航行船舶壓載水排放提出要求,而港口國壓載水取樣檢測是檢驗船舶壓載水排放是否符合標準的唯一手段。今年以來,太倉海事局嚴格落實船舶污染防治“江蘇模式”污染治理全覆蓋的要求,加大壓載水排放檢查力度,特別是在疫情期間,創新監管手段,克服不利影響,創造性地提出了非接觸式壓載水取樣檢測的方式,為疫情防控期間船舶壓載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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