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CSA:燃油標準應針對燃油供應商設定而非船舶
2021-02-18 08:07:00
來源:海事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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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近日,歐洲共同體船東協會(ECSA)呼吁歐盟委員會(EC),應為燃油供應商銷售低碳或零碳燃料設定目標,而非針對燃料使用者的船舶。
該提案基于以下立場:根據此前FuelEU的海事提案,將燃油標準作為船舶而不是燃油供應商的要求,將無助于實現減排目標,并且難以執行。
據悉,歐盟委員會于2月初啟動了FuelEU Maritime計劃,旨在在歐洲航運和港口中增加可持續性替代燃料的使用,作為其推動行業內脫碳努力的一部分。
作為回應,ECSA強調,全球方針必須成為歐盟政策的基石,任何區域性措施都可能會損害國際海事組織(IMO)的國際公約執行。
由于航運業完全致力于脫碳,成功的關鍵在于引入零排放或低排放,安全且可廣泛使用的替代燃料,而目前尚不存在。如果要采取任何歐盟措施,ECSA主張采取雙管齊下的方法:
1.在基于市場的措施MBM下建立一個基金,并利用收入資助研發項目并彌合新燃料與傳統燃料之間的價格差距;
2.激勵并要求燃料供應商通過引入子目標以及RED下的低碳和零碳燃料更高乘數,在其產品中包括一定百分比的低碳和零碳燃料。
“為燃料供應商引入正確的激勵措施和要求,以使市場上可使用的低碳和零碳燃料成為該行業脫碳的先決條件。與所有新燃料一樣,只有通過為燃料供應商引入適當的要求,才能解決困境。MBM下的一個基金,可以支持這些燃料的使用。”ECSA秘書長馬丁·多斯曼(Martin Dorsman)說。
歐盟MBM下的基金也可以最大程度地減少該部門的管理負擔,并確保將所有收入用于航運業能源轉型。
“燃料標準應針對燃料供應商,而不是僅作為燃料使用者的船舶,這一點特別重要,歐盟委員會應在即將到來的FuelEU海事提案中予以考慮。我們非常擔心,如果《FuelEU Maritime》提出了將燃油標準作為船舶的要求,那么這種措施將嚴重破壞加油市場,并且難以執行。更重要的是,無論是技術上的(風力推進輔助、熱回收系統、船體和螺旋槳優化等)還是運行中的(航線優化、減速航行等),都不會激勵能源效率的提高。”馬丁·多斯曼(Martin Dorsman)進一步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