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省啟動小型船舶檢驗及其監督管理優化第二階段試點
近期,江蘇省交通執法部門全面部署全省小型船舶檢驗及其監督管理優化第二階段試點工作,總結全省第一階段試點經驗和成效,分析解讀試點工作指南具體條款和定期檢驗項目分類表,為推動第二階段深化小型船舶檢驗及其監督管理優化工作明確方向。
江蘇是水運大省、造船大省,也是船檢大省,造船量占全國48%。近年來,全省年均完成建造檢驗2000余艘次,占全國總量的1/4;完成營運檢驗4萬余艘次,占全國總量的1/5;兩項指標均居全國首位。江蘇籍小型船舶的安全技術狀況相對較好,近10年來沒有發生一般等級的安全事故。
去年9月交通運輸部啟動小型船舶檢驗及其監督管理優化第一階段試點工作以來,江蘇省共上報試點船舶4398艘,占全國試點船舶總數的53%,涉及試點企業約占我省水路運輸企業總量的一半。小型船舶檢驗由原現場檢驗的傳統模式調整為優化后的檢驗新模式,大幅縮減了船舶待檢停航時間,有效節約企業經濟成本約1000元/天,同時也有效節約了船舶檢驗交通和人力的政務成本約1000元/天,平均每艘船按節約1天時間計算,推算我省小船試點節約社會成本達800萬元以上,大大提升了我省船舶檢驗政務服務效能,為船民企業帶來實惠,改善轄區營商環境,讓簡政放權落到實處。江蘇試點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進一步厘清了船舶檢驗職責邊界、強化了船舶安全主體責任、優化了船舶檢驗工作機制、提升了船檢社會服務效能,為全國提供了豐富的江蘇樣本和江蘇經驗。
今年11月交通運輸部啟動第二階段試點工作,試點范圍從300總噸以內擴展到450總噸以內的國內航行船舶和船長小于12米的國內海洋及內河漁船。江蘇是全國唯一全省各設區市均參與第二階段試點工作的省份,第二階段試點范圍涵蓋了全省75%以上的營運船舶,初步測算估計將節約社會成本數千萬元以上,切實為船民企業帶來實惠,并大大提升全省船舶檢驗政務服務效能,改善轄區營商環境,推動簡政放權落到實處。
全省交通執法部門將嚴格貫徹“安全是原則、便民是目標、信用是基礎、分類分級是措施”的總體要求,針對參加第二階段試點工作的誠信企業全面落實船舶免檢、企業自檢、集中檢驗、替代檢驗、新建船便利化檢驗等各項優惠政策,有效回應社會對船舶檢驗“簡捷、便民、高效”的需求,切實解決船舶檢驗領域人民群眾關注的“急難愁盼”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