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船級社《化學品船智能貨物管理檢驗指南》4月1日生效
為了適應船舶液貨控制系統的發展,提高液貨裝卸效率,縮短船舶在港停留時間,緩解運輸及裝卸貨期間人員疲勞,最終達到提高安全和經濟效益這一根本目的,中國船級社(CCS)結合業界需求編制了《化學品船智能貨物管理檢驗指南》,并將于2023年4月1日起生效。
本指南以化學品船為對象,就《智能船舶規范》第6章智能貨物管理的內容作補充說明和詳細規定,通過調研化學品船型貨物管理程序,結合化學品船貨物系統特點,研究化學品船貨物相關規范法規要求,為化學品船貨物系統的智能化提供指導,助力化學品船營運更加安全、經濟、高效發展。
本指南以化學品船貨物管理系統的貨物/貨艙監測、預警/報警與輔助決策、智能配載、自動裝卸貨、智能洗艙功能為智能化目標,結合目前化學品船的貨物管理現狀,主要涵蓋系統的技術要求、圖紙與資料審查、附加標志初次檢驗及建造后檢驗等內容。
指南共分7章
第1章 通則
明確本指南的目的、適用范圍、給出相關定義和一般要求。
第2章 貨物/貨艙監測、預警/報警與輔助決策
規定了貨物/貨艙監測、預警/報警與輔助決策功能的適用范圍、總體功能、連續監測和顯示的參數、預警與輔助決策、報警與輔助決策要求。
第3章 智能配載
規定了智能配載總體功能、智能裝卸載計劃、裝卸載過程模擬要求。
第4章 自動裝卸貨
規定了自動裝卸貨總體功能、裝卸貨文件系統、自動裝卸貨、安全控制功能要求。
第5章 智能洗艙
規定了智能洗艙總體功能、智能洗艙計劃、洗艙過程監測與輔助決策、洗艙結果評估功能要求。
第6章 圖紙與資料
規定了對圖紙與資料的審查依據、圖紙與資料清單。
第7章 附加標志檢驗
規定了對智能貨物管理附加標志的初次檢驗、實施檢驗和建造后檢驗要求。
《化學品船智能貨物管理檢驗指南》于2023年4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