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主船目標型規則最新動向
2023-04-18 17:49:36
來源:中國船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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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要說
與溫室氣體減排、壓載水等環保議題主要由國際海事立法驅動不同,國際海事組織(IMO)在船舶智能化領域的工作技術驅動特性明顯,其目的在于將應用日益廣泛的數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技術納入現有船舶法規監管框架之中,以促進新技術應用和新業態的發展。2006年IMO提出的E-navigation戰略主要面向電子海圖、船舶交通管理等數字信息系統在船上的應用,解決各獨立系統間數據信息兼容與共享的問題。隨著自主船舶技術和商業模式的日趨成熟,現有立法體系無法適應船舶智能化、自主化發展所帶來的挑戰,IMO于2017年啟動了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法規監管范圍界定(Regulatory Scoping Exercise)工作,在規定自主船舶不同等級的基礎上評估IMO現有公約法規對不同自主水平MASS的適用性,以明確下一步立法需求。2022年,MSC 105和106次會議開始加速推進MASS規則制定工作,成立了MSC-LEG-FAL聯合工作組作為跨領域機制以解決此前法規監管范圍界定工作明確的共性問題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應用所帶來的新問題。本文重點梳理IMO關于MASS目標型規則制定的最新動態。
1、MSC-LEG-FAL聯合工作組會議情況及后續安排
MSC-LEG-FAL聯合工作組于2022年9月5日-6日召開會議,形成如下結果并經MSC 106次大會討論通過:
(1)由于工作組意識到MASS規則的制定過程中法律與技術同樣重要,因此建立聯合工作組的雙主席制度,分別從技術和法律角度為MASS立法提供輸入。
(2)工作組同意就相關法律問題組織研討會,以討論MASS運營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等更廣泛的現有聯合國立法的影響。
(3)2023年預計舉辦2次聯合工作組會議,計劃第一次會議在2023年春季舉行(LEG 110次會后)。
(4)針對MASS master、crew、remote control center、remote operator等術語的定義、適用范圍和職責,后續以表格的形式提案和討論。
(5)結合MSC 105次會上形成的工作路線圖制定了具體工作計劃。
2、MSC 106次大會各國提案情況
MSC 106次會議“制定MASS目標型法律文件”議程下共有提案4份,信息提案7份,來自中國、日本、韓國、英國、俄羅斯和阿聯酋等國家。MSC 105次會上各國基本達成共識,MASS目標型法律文件的制定按照船舶的不同功能和系統來劃分章節,因此在本次會上各方提案也重點圍繞各功能系統進行。日本針對導航功能、韓國圍繞事故應急相應功能、中國圍繞風險評估方法提出了提案,俄羅斯與阿聯酋作為日本在MSC 105次會上的聯合提案方,對日方的提案表示支持。值得注意的是,韓國與日本的提案均有本國的MASS試航數據與經驗支持,預計將成為后續IMO針對MASS立法的重要趨勢,即通過本國開展的試航工作在國際上支撐本國的技術和立法主張。此外,韓國、英國等在提案中均表現出將針對MASS運營的人員培訓作為未來的重要研究內容,需要引起業界關注。
3、MASS目標型規則研制進展
MSC 106次會上,MASS工作組按照目標型規則的制定原則,圍繞船舶各類功能系統進一步細化了文本。本次會議的一個重要進展是,結合韓國向本次大會的提案(MSC 106/5/2和MSC 106/INF.15),工作組起草了一份針對MASS消防安全的目標和功能性要求文本,旨在將其作為后續制定針對其他船舶功能系統MASS目標型規則的范例,以確保規則具有一致的格式和結構,從而具有連貫性。范例中有如下重點值得關注:
(1)SOLAS公約是制定MASS目標型規則的重要依據和出發點。在消防安全方面,SOLAS公約第II-2章針對傳統船舶的規定同樣可適用于自主船舶,但在適當情況下也需要參考其他法規文件。
(2)由于為不同自主等級MASS制定功能性要求存在一定困難,在文本編制中采取了分類處理的方法,即將功能性要求分為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兩類。一般要求適用于所有MASS船舶,特殊要求則針對船舶自主等級分別制定。
(3)MASS規則中確定的每一條功能性要求將通過表格記錄其背后邏輯、預期表現和預期相關的功能性要求條目,以保證規則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