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IMCO推出新的碳排放交易制度(ETS)條款
航運業面臨來自國際海事組織(IMO)和歐盟(EU)的新規定不斷增加,從而增加去碳化的緊迫性。為支持航運業,BIMCO已開發了一套新的碳排放交易制度(ETS)條款。
BIMCO的文件委員會通過了一項新的碳排放交易制度額度條款,用于BIMCO的船舶管理合同SHIPMAN,以及三項用于航次租船合同的ETS條款,這些于12月8日發布的條款旨在應對新規定生效時,便于合作并為各當事方提供清晰度和確定性,改變行業運作方式以實現合規并減少排放。
“不到一個月,我們的行業將被納入歐盟ETS,我們預期將來會有類似的排放制度。新的ETS條款已經開發出來,以幫助各方滿足歐盟ETS的要求,以及我們可能在將來面臨的任何適用的排放制度的要求,” BIMCO的文件委員會主席Nicholas Fell說。
2024年1月1日,歐盟碳排放交易制度(EU ETS)將擴大到覆蓋?繗W盟港口的5000 GT及以上的船舶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無論船旗。在兩個歐盟港口之間航行的船舶,以及歐盟和第三國之間的航行船舶都將被歐盟ETS覆蓋。
BIMCO的新ETS條款已經為使用任何適用的碳排放制度而開發,包括但不限于歐盟ETS。這樣做是為了確保該條款可以與將來可能生效的其他制度一起使用。
BIMCO的合同與支持部主任Stinne Taiger Ivø指出,“SHIPMAN的ETS條款的目的是在船東和管理人之間分配成本和責任,從而便于遵守排放交易制度。這包括排放數據的報告,以及在排放制度下運營船只的排放配額的轉讓和提交。”
該條款已經為包含在即將對SHIPMAN進行的修訂中(預計將在2024年上半年發布)以及作為與SHIPMAN 2009一起使用的獨立條款而開發。BIMCO的文件委員會還通過了三項適用于航次租船合同的ETS條款,其中包括ETS -2023航次租船合同碳排放運費條款, ETS -2023航次租船合同碳排放附加費條款,以及ETS – 2023航次租船合同碳排放額度轉讓條款。
“我們的三個新條款已經開發出來,目的是為行業利益相關方提供靈活性,便于他們根據最適合自身的特定貿易和業務來選擇使用條款,” Stinne Taiger Ivø說。
所有四個BIMCO條款,以及伴隨的解釋性說明,均可在此處獲。築IMCO條款
https://www.bimco.org/contracts-and-clauses/bimco-clauses
BIMCO已經發布的其他碳條款包括用于ETSA定期租船合同條款,航次租船合同CII條款,定期租船合同CII運營條款,以及定期租船合同EEXI過渡條款。
此外,BIMCO的一個小組委員會目前正在研究開發用于包運合同(COA)ETS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