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O二所在IMO國際海事法規制定中發揮核心作用
近日,國際海事組織(IMO)船舶設計與建造分委會(SDC)第10次會議在倫敦總部召開,中國船舶七O二所代表提交了水下輻射噪聲和二代穩性兩份提案,全程參與了水下噪聲和安全返港法規制定工作組的討論,在IMO海事法規制定中發揮了核心作用。
國際海事組織關注到船舶水下噪聲對海洋生物可能產生負面影響,先后發布了通函MEPC.1/Circ.833《水下噪音指南》和MEPC.1/Circ.906《經修訂的減少水下噪音指南》。七O二所基于幾十年水下噪聲基礎研究形成的優勢,配合國家交通運輸部提出水下輻射噪聲提案,并在會議中積極參與討論,顯著提高我國在國際法規制定中的影響力和話語權。國際海事組織在2020年、2022年分別發布了通函《第二代完整穩性衡準臨時指南》與《第二代完整穩性衡準臨時指南解釋性文件》,并號召各成員國提交試用經驗。多年來,七O二所在國家工信部課題支持下,堅持發揮自身優勢,全程參與了二代穩性衡準的制定,主導了部分穩性失效模式法規制定,基于十余年的研究基礎,進一步提出二代穩性第三層時域計算中的卷積積分法和特征頻率法的工程應用特性,為其他成員國提供參考。七O二所代表全程參與了安全返港海事法規制定討論,推動了我國提案寫進大會文件,并在通信組中進一步討論。
近年來,七O二所依托國家各部門的科研支撐,積極在國際海事組織中提出中國提案、發出中國聲音,我國已由被動應對國際法規的制定變為主動推進國際法規制定,避免了新法規對我國船舶工業界的制約和沖擊,為新法規實施后我國船舶行業應對能力的提升和轉型升級提供強大的技術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