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州造船業“退燒”引合同糾紛
2009-02-10 09:03:46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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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要說
記者6日從寧波海事法院臺州法庭了解到,去年12月份該法庭共受理"退單"等造船業合同糾紛10件,涉案標的4億多元,糾紛數量比以往迅速增加。
法庭庭長登峰在接受采訪時表示,12月出現的糾紛主要涉及船舶買賣、建造、物料設備供應等。這些糾紛涉案標的巨大,幾乎每個案件的標的都在兩三千萬元,最高一起近1億元。此外,這些案件社會影響大,所涉法律關系復雜。
據業內人士分析,由于金融危機導致的全球海運業利潤減少,中國在本輪造船業衰退中不可避免的受到了沖擊,新船成交量下滑至2004年以前水平,部分民營企業巨額訂單面臨撤銷風險。民營造船業大市臺州同樣面臨考驗。在經歷近年來的"火速"發展后,從去年下半年開始,臺州造船業增速減緩,市場投資漸趨理性。
"由于市場形勢的改變,臺州造船業糾紛當事雙方的角色發生了戲劇性變化。"登峰表示,去年上半年以前,造船業屬于賣方市場,發生糾紛的原因主要為買方要求履行合同,賣方要求解除合同;到了去年下半年,市場發生急劇變化,由賣方市場轉為買方市場,糾紛內容多為買方要求解除合同,賣方要求履行合同。起訴的理由一般為船舶質量問題、延期交船以及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等,涉及的船型以散貨船為主。
臺州市經委機械冶金行業處處長黃林育則對造船業"危中尋機"持樂觀態度。他認為,相比其他造船國,中國的造船業衰退程度較小。從臺州來看,雖然不如前兩年發展迅猛,但總體形勢還比較平穩。目前臺州的工程船、小油輪的銷售形勢都還不錯。
針對頻發的糾紛案件,登峰建議,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訂立合同時一定要核實船舶建造方是否具備主體資格,要對交船地點約定、管轄地、適用法律、生效條件等內容有準確把握。在履行合同時,要始終重視船舶檢驗工作,以免因質量問題影響交船時間。天氣等各種外在因素對造船期限的影響,最好能寫入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