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鋼船務:突如其來的清算
2015-03-17 17:22:49
來源:航運交易公報
編輯:
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主動清算或傷債權人
對沙鋼船務主動提出清算申請,業內專家認為:“積極主動提出清算,或有逃避重債之嫌。”根據該專家分析,目前企業自主提出清算有一個亂象,即清算當事人可能不會積極進行清算,甚至出現違法清算。企業通過實施隱匿、轉移、毀損財產等行為,意圖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股東利益。如果由主要債權人向法院提出清算沙鋼船務的債務,那么主要債權人可以向法院先申請保全沙鋼船務資產,通俗地說,好比向法院提請凍結沙鋼船務的所有賬戶,禁止發生轉賬等交易往來,以確保沙鋼船務在進入清算程序時沒有資產轉移等現象。對債權人而言,保全沙鋼船務的資產,可以最大程度保全自身的利益。
專業從事海事海商法研究的律師蔡晶律告訴《航運交易公報》記者,債權人先行向債務企業提出清算和債務企業自己提出清算,會導致到期債務與未到期債務方面的償還區別。如果債權人先提出清算某企業,那么該企業需要先償還到期債務,若資產還有盈余,再按一定比例償還各項未到期債務;如果企業自己提出清算,那么到期債務與未到期債務會按一定比例進行償還,這對已到期債務的債權人而言是有損失的。
對此,《航運交易公報》記者發現,戴安娜航運與沙鋼船務的債務即屬于到期債務,先撇開沙鋼船務提前解除合約的行為不說,即使沙鋼船務不提前解除合約,雙方的船舶租賃合同也于去年到期,且在到期之日沙鋼船務依然欠戴安娜航運480萬美元的租金(即到期債務)。如果戴安娜航運先于沙鋼船務提出清算,那么沙鋼船務必須以現有資產先償還戴安娜航運的債務?上充摯瑒找呀浽谙愀厶峤磺逅闵暾,那么戴安娜航運的債務將與其他未到期債務受到一樣的待遇,按一定比例償還,戴安娜航運除了因提前退租蒙受百萬美元損失外,也將因沙鋼船務的清算問題蒙受損害,可謂雙重打擊。
扣船案2016年開審
在干散貨運輸市場上,沙鋼船務一直低調、艱難地維持著自己的業務,直到2013年,因在韓國扣押海航集團“海娜”號郵輪而成為焦點。當時《航運交易公報》特別報道了這場糾紛的始末,披露了沙鋼船務與當時海航集團旗下大新華物流之間的“恩怨”.2008年8月,大新華物流由海航集團提供擔保,與沙鋼船務簽訂17.2萬噸級海岬型散貨船的期租合約,租金5.25萬美元/日,租期為82~86個月,但2010年10月大新華物流便開始延遲支付租金并最終停止支付。為追償租金,沙鋼船務曾在2011年、2012年分別在印度和南非扣押過海航集團1艘散貨船和1艘油輪,當時的解決方案是海航集團還清了所欠沙鋼船務的錢款,但此后海航集團又開始拖欠租金。2013年8月,沙鋼船務向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提交扣押海航集團資產的申請,9月13日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扣押“海娜”號郵輪。由于此次扣押事件造成“海娜”號郵輪上無辜游客的人身利益受損,影響惡劣,因此飽受爭議。
如今,知情人士告訴《航運交易公報》記者,這起熱議案件將延遲至2016年開審。至于延期原因,傳海航集團找到了沙鋼船務與大新華物流簽訂的合約上存在違規操作的證據。早在2013年,海航集團即對大新華物流在沒有任何運輸合同支持的背景下,以5.25萬美元/日的高價與沙鋼船務簽署長達82~86個月的長租約提出質疑。按照航運業的慣常做法,一般航運企業只有在拿到一定期限的長期運輸合同后,才會去租借相應期限的船舶,而當年簽署這一租船合同時,大新華物流并沒有拿到相應的長期運輸合同。對此相關律師分析:“海航集團在此次欠租案件中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擔保,一旦查明這份合約涉嫌貪污或其他非法行為,那么海航集團可以不用為這起欠租案件承擔責任。”據悉,當年簽署這一合約是否有私人的違規行為,有關部門依然在立案調查中,海航集團并未就案情的進展進行評論。
沙鋼船務內部知情人士表示:“沙鋼船務堅持認為海航集團作為大新華物流的擔保人,理應承擔自己的責任。”面對海航集團或找到該合約存在的違規行為,沙鋼船務官方也未作任何回應。
即將進入清算程序的沙鋼船務還將面臨很多麻煩事,包括懸而未決的各項訴訟案、厘清債務、尋找接盤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