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船助力造船業“彎道超車”
2015-12-07 08:31:23
來源:中國水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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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12月1日,由中國船級社(CCS)編制的《智能船舶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正式對外發布。該規范體系涵蓋智能航行、智能船體、智能機艙、智能能效管理、智能貨物管理和智能集成平臺六大功能;在智能化程度上,又分別從船舶數據感知、分析、評估、診斷、預測、決策支持、自主響應實施等方面,對應不同的智能功能提出了相應要求。
作為全球首部《智能船舶規范》,《規范》在業界對“大數據”“智能船舶”“互聯網+”等新風潮尚處于概念討論時,率先提出了智能船舶的定義、目標和功能要求。中國船級社副總裁孫峰表示,CCS第一時間發布全球首部《智能船舶規范》,說明中國航運界在智能船舶上完全有能力走得更快,走得更遠。
據悉,該規范將于2016年3月1日正式生效。
概念顛覆:智能≠大數據
“從發展趨勢來看,船舶智能化可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具有感知能力的船舶,要求通過一定數量的傳感器獲得相應的信號和設備運行的信息;第二階段具有輔助人工決策能力的船舶,根據收集的設備運行信息,通過軟件邏輯分析給出設備運行情況的預測,提供給人工決策參考;第三階段具有自主決策能力的船舶,是通過收集的信息和預測結果,由系統給出建議和決策,并自動實施人工監督;第四階段是基于遠程岸基支持下自主運行船舶。”
在國際海事展期間舉辦的CCS技術研討發布會上,CCS規范與技術中心總經理陳實用一個直觀的類比向聽眾闡釋了輔助決策、自主決策、和自主運行的區別。“例如日常開車時,我們用GPS導航,系統給出了幾條建議路線供我們選擇,這時系統承擔的是輔助決策;如果我們設定目的地,系統就規劃好了一條最優路線,并在偏離航線時進行提醒,就是自主決策;如果車輛在行進時,系統可根據速度和前方障礙物距離自動剎車、防避碰,就是自主運行。”
推介《智能船舶規范》作為當天發布會的重頭戲,現場座無虛席,不少聽眾擠在門口、過道。毫無疑問,正處于市場寒冬期的航運界對于新技術的潛在機遇充滿了期待,而《規范》清晰的定義、分類令聽眾耳目一新。陳實坦言,由于是一個全新的規范,不同的人對“智能”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發散性很大,因此明確概念是制定規范的前提。
按照CCS的定義,智能船舶是基于傳感器、通信、物聯網、互聯網等技術手段,使船舶可以感知和獲得船舶自身、海洋環境、物流、港口等方面的信息和數據,再利用計算機技術、自動控制技術和大數據處理和分析技術,最終實現船舶在航行、管理、維護保養、貨物運輸等方面的智能化運行。
而在實現智能化的過程中,包括船舶航行、機電設備和系統的操作與管理、船體結構的管理、貨物的裝卸與管理等在內的功能模塊智能化是基礎;通過能效智能化管理,控制并不斷降低船舶營運成本是主要動力;集成各模塊的數據和信息,充分利用,建立智能化的集成平臺,實現船舶更加安全、更加環保、更加經濟、更加可靠是最終目的。
“因此,大數據是智能船舶的基礎,但智能船舶不只是大數據。”陳實強調。
明晰標準:i-Ship闡釋智能船舶各項指標
明確了智能船舶的定義、目標,《規范》通過對智能航行、智能船體、智能機艙、智能能效管理、智能貨物管理和智能集成平臺六大功能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技術要求、檢驗要求及人員要求一一明確,為智能船舶發展指明了方向。例如:
N表示智能航行,其基本功能要求船舶具有基于氣象、經濟性和物流信息的航路設計和優化的功能,即根據船舶所具有的技術條件和性能,特定的航行任務、吃水情況、貨物特點和船期計劃,充分考慮風、浪、流、涌等因素,在保證船舶、人員和貨物安全的條件下,設計和優化航路、航速,使燃油消耗最低,并在整個航行期間不斷優化。其補充功能要求船舶在開闊水域實現自主航行,繼而在狹窄水道、復雜環境條件下實現高級的自主航行。據介紹,該功能對于長航線,特別是多港口、不定航線航行的散貨船具有極高的經濟價值。
H表示智能船體,其基本功能要求船舶基于船體數據庫的建立與維護,為船體全生命周期內的安全和結構維修保養提供輔助決策,其補充功能要求最終為船舶操縱提供輔助決策。這就使得檢測系統不僅會報警,還能在報警后為船員提供操作建議。
M表示智能機艙,其基本功能要求系統可對主機、輔機、軸系進行狀態監測、異常分析和故障診斷,并提供輔助操作決策,而它的補充功能將能夠通過健康評估,實現視情維修。這意味著機艙整體將擁有健康趨勢表,實現有針對行的拆解維修。
E表示智能能效管理,其基本功能是實現對船舶航行狀態、能效及耗能狀況進行在線監測和數據的自動采集、評估、報告和報警,并為能效管理提供輔助決策建議;補充功能一方面將結合航線特點、燃油油耗、經濟效益等評估結果,提供基于不同目標的航速優化方案;另一方面根據初始裝載及船舶最佳航態分析,提供基于縱傾優化的最佳配載方案,使得在裝貨時就實現最佳縱傾。
C表示智能貨物控制,它的基本功能集中與對貨艙、貨物和貨物保護系統進行監測報警和輔助決策,而補充功能則著眼于建立自動裝卸貨系統。與其他方面相比,這項功能的發展基礎較為薄弱。
I表示智能集成平臺,實現統計分析、綜合評估,為航行、安全、經濟性等提供綜合預報預警、趨勢預測、輔助決策等。在當前階段,這項功能處于開放發展階段,因此只提供了目標性的基礎功能。
在這些功能里,x為可選功能補充標識,《規范》為六項功能的各個補充功能均賦予了一個小寫字母,每個小寫字母表示一個功能的補充標志,一個功能標識下可以有多個功能補充標志。在授予標志時,船舶智能化程度達到實現什么階段就授予什么標志,達到一個授予一個,逐步增加,體現了智能化發展的循序漸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