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新海工老總涉賄516萬受審
廣新海事重工原董事長李統安涉嫌受賄一案時隔一年后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李統安涉嫌受賄人民幣516.005萬元,受審時,李統安表示,“本人一心為公,無私奉獻,敢于擔當推動企業轉型,”他還稱自己是因過度承擔責任導致這般地步。
涉賄516萬余元
據金羊網消息,廣東省廣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廣新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統安,涉嫌受賄人民幣516.005萬元,6月29日下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據公訴機關指控,2005年至2010年間,李統安利用其擔任廣東機械進出口船舶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廣東省機械進出口集團副總經理和廣東省機械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上的便利,在廣州錦觀船業有限公司為廣東機械進出口船舶貿易有限公司和廣東省機械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建造8艘船的過程中,在訂單給予、造船合同簽訂和支付進度款上等事宜上提供幫助,期間向廣州錦觀船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湯某清(另案處理)索取款項人民幣456萬元、先后2次非法收受廣州錦觀船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湯某清賄送的款項共計人民幣10.005萬元。
2012年6月至7月間,李統安還利用擔任廣新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職務上的便利,在廣新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與鑫利源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簽訂勞務合同的過程中,在合同簽訂、傭金支付等事宜上提供幫助,向鑫利源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黃某深(另案處理)索取款項人民幣50萬元。
2015年6月8日,李統安向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投案自首。案發后,涉案贓款已全部退繳。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統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李統安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庭目前還沒有做出判決。
2015年4月被查
據國際船舶網了解,2015年4月23日下午,廣東省國資委紀委宣布省屬廣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廣新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統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在此之前,廣東省國資委黨委剛剛完成對該公司的巡查。
另據廣東省省國資委紀委系統立案審查人員資料,接受組織調查的廣新海事重工公司原董事長李統安,在任職期間違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企業用人及重大經營事項均由其說了算。調查發現,該企業所經營項目存在違規招標、內定中標人、利用工程操作進行利益輸送等問題,134個基建項目中超合同價結算的項目共75個;一些項目設計修改率過高,加上管理不善,工期嚴重延誤。
公開資料顯示,李統安1965年9月生,中共黨員,高級工程師。1987年本科畢業于華南理工大學船舶工程專業,曾任廣東機械進出口船舶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廣東省機械進出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廣東省機械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廣新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廣新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廣東省廣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屬一級企業,而廣東省廣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是廣東省屬國有投資控股企業集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