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m Cheong破產保護申請獲得法院批準
馬來西亞海工船建造商Nam Cheong的破產保護申請已經得到了新加坡高等法院的批準,初始期限為六個月。
新加坡高等法院在10月27日同意了Nam Cheong的破產保護申請。Nam Cheong表示,因此,在未來六個月內,債權人無法指定接管人或經理人、也無法對Nam Cheong進行任何行動或訴訟、不能采取任何措施對其財產強制實施安全行為。
Nam Cheong將在從10月27日開始的三個月內召開債權人會議,對Nam Cheong的重組安排計劃進行投票表決。
由于油價疲軟以及海工市場低迷,Nam Cheong在今年4月決定尋求財務重組。7月,作為財務重組的措施之一, Nam Cheong決定暫時中止償還債務,并聘請了普華永道作為金融顧問,協助其選擇恰當的重組方式。10月6日,Nam Cheong在新加坡申請破產保護。Nam Cheong希望維持公司資產,并對公司債務進行有效的重組。
Nam Cheong的商業策略是投機建造海工支援船(OSV)用以庫存,在接近完工時找到買家,從而獲得更好的價格;如果未能找到買家,Nam Cheong將會暫時把新建OSV納入自己名下的船隊。
在過去兩年來,由于海工市場的嚴重低迷,Nam Cheong有大量待交付的OSV未能找到買家。同時,已經確認了訂單的客戶也紛紛選擇延期交付甚至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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