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曉煉:更好發揮政策性金融優勢需推進立法
2021-03-08 15:42:36
來源:中國船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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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站在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歷史交匯點,我國發展仍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機遇和挑戰都有了新的發展變化,面對內外部風險和挑戰,需要更好地發揮我國金融制度優勢,尤其是中國特色政策性金融的優勢。“這就需要改變我國沒有政策性銀行法的現實,統籌推進政策性銀行的改革優化與立法工作。”全國政協常委,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胡曉煉表示。
資料圖/來源:新華網
過去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給眾多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了嚴重沖擊。為幫助包括造船企業在內的制造企業穩生產、保訂單,中國進出口銀行統籌發揮逆周期、優結構作用和遵循市場原則,統籌執行政策使命和積極主動作為,統籌讓利于實體經濟和保本微利可持續發展,統籌國際通行實踐和創新發展,通過提供一攬子及時的金融服務,最大限度發揮了中國特色政策性金融優勢。例如,為全球首艘2.3萬TEU雙燃料動力集裝箱船項目、全球最大液化天然氣(LNG)加注船首制船項目提供融資支持;為中國船舶集團有限公司旗下江南造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口2艘9.8萬立方米B型艙超大型乙烷運輸船項目開立付款保函;進出口銀行廈門分行還通過開辟綠色審批通道、減息降費等方式全力支持服務區內船企復工復產等。
但是,我國政策性銀行起步較晚,運行和監管主要依靠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這與政策性銀行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獨特地位和作用不匹配。在銀行法層面,我國有《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商業銀行法》,尚無政策性銀行專門立法,這在設立政策性銀行的國家中較為少見。
對此,胡曉煉認為,要更好地發揮政策性金融優勢,需要以法律為保障、以法律為準繩。制定政策性銀行法是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方略的需要,是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需要,也是規范政策性金融經營管理的需要,以使政策性銀行在法制的軌道上更好發揮作用。
自2015年啟動改革以來,政策性銀行已在履行政策性職能和可持續發展方面進行了諸多有益探索,積累了成功經驗,這也為制定政策性銀行法奠定了基礎。胡曉煉認為,政策性銀行積極運用市場化方式履行政策性職能,與商業銀行在市場化經營方面存在一定共性,可部分借鑒《商業銀行法》。此外,經合組織成員國、其他金磚國家等大多已有政策性金融機構專門立法,也可從中借鑒有益可行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