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舶自主航行試驗技術與檢驗暫行規則(2023)將于5月1日起施行
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發布了《船舶自主航行試驗技術與檢驗暫行規則(2023)》(文號:2023年第1號公告),該規則將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該暫行規則適用于以下開展自主航行和遠程控制航行試驗的中國籍船舶:
1、國際航行海船;
2、船長20 米及以上的國內航行海船;
3、船長20 米及以上的內河船舶,其中高速船舶為船長15 米及以上;
4、船長20 米及以上的公務船;
5、艇長24 米及以上的游艇。
開展自主航行和遠程控制航行試驗的船舶應滿足海事局相應船舶技術法規要求并持有相應的證書,同時應滿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員和船員值班的要求。對于建造中船舶,在常規航行試驗合格后,可按批準的試驗大綱開展自主航行、遠程控制航行試驗。
有需求者,請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網站或CCS官網查詢下載。
標簽: 自主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