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判刑7年?新加坡海工巨頭前“老大”落馬
因涉嫌行賄,新加坡海工巨頭海庭(Seatrium)兩名前高管遭到起訴,最高或面臨7年監禁,海庭可能也將支付8億元罰款。
據新加坡媒體報道,現年62歲的海庭前任總裁兼首席執行官黃永新(Wong Weng Sun)在新加坡國家法院面臨五項指控,他被指合謀向海庭前顧問Guilherme Esteves de Jesus(GDJ)行賄,妨礙司法公正。據稱在2009年至2014年間,黃永新曾多次賄賂這名顧問,以促進包括裕廊船廠在內的海庭子公司的商業利益。
同時,黃永新還被指控曾在2014年指示海庭前身勝科海事的兩名員工刪除GDJ發送的電子郵件,其中包含GDJ已經或將要向其他人行賄的證據。
黃永新曾在海庭前身勝科海事擔任總裁、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長達14年的時間,直到勝科海事與新加坡另一大海工巨頭吉寶岸外與海事合并之后,黃永新于2023年2月卸任。而在案發這段時間里,黃永新還是裕廊船廠的總經理。
同樣遭到指控的還有75歲的李?担↙ee Fook Kang),案發時他在裕廊船廠擔任高級總經理。他也面臨同樣的五項賄賂指控。
黃永新(左)與李?担ㄓ遥
當地法院于3月28日就這些指控進行了首次聽證,黃永新和李?的壳胺謩e以21萬美元和20萬美元保釋,下一次聽證會定于5月23日舉行。黃永新的律師指出,黃永新是在3月27日被起訴的,罪名與10至15年前發生的事件有關。
根據新加坡法律規定,任何被判犯有腐敗罪的人都可能被處以最高五年的監禁、最高10萬美元的罰款或兩者并罰。任何被判犯有妨害司法罪的人最高可被判處七年監禁、罰款或兩項并罰。
除了被起訴的兩名前高管外,海庭自身可能也面臨著新加坡政府的巨額罰款。新加坡反貪局(CPIB)和總檢察署(AGC)在一份聯合聲明中表示,檢察官正在與海庭商討一項延期起訴協議(DPA),要求海庭為涉嫌的腐敗犯罪支付1.1億美元(約合人民幣7.96億元)罰款。
據了解,海庭的前身勝科海事巴西子公司曾經聘請Guilherme Esteves de Jesus(GDJ)和他的關聯公司作為顧問。2015年,巴西聯邦檢察官逮捕了GDJ,并于2017年對他提起了刑事指控。
巴西檢方的指控稱,GDJ曾就勝科海事部分巴西子公司在巴西簽訂的合同支付了某些款項,GDJ與勝科海事子公司聘請的Sete Brasil鉆井平臺建造合同相關顧問有聯系。2020年,巴西聯邦法院裁定GDJ存在貪污腐敗、洗錢和參與犯罪組織等罪行,他被判處19年零4個月監禁以及罰款。
這是巴西“洗車行動”調查的一部分。2014年3月,巴西啟動大規模反腐調查“洗車行動”,隨著調查的深入越來越多的貪腐丑聞被曝出,且調查范圍擴大至巴西國油高管、多名政治人物、巴西眾議院和聯邦參議院議長、州長以及多名巴西公司高管。“洗車行動”一直持續至2021年2月1日。
“洗車行動”的調查顯示,巴西國油高級管理層集體腐敗,利用外包工程虛抬報價收受賄賂,還有政界人士向巴西國油推薦承包商并從中收取好處費。
去年,巴西檢方還對勝科海事巴西子公司Estaleiro Jurong Aracruz(EJA)提起初步行政訴訟,指控EJA在與巴西鉆井承包商Sete Brasil簽訂的鉆井平臺建造合同過程中涉嫌洗錢和腐敗。
據了解,海庭由新加坡兩大海工巨頭勝科海事和吉寶岸外與海事合并而來。勝科海事和吉寶岸外與海事于2022年4月達成合并協議,希望通過合并創造一家全球領先的、專注于海上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和海工船舶行業清潔解決方案的公司。這項交易于去年2月正式完成,由勝科海事從吉寶企業收購吉寶岸外與海事的100%股份。2023年4月,勝科海事宣布更名為海庭。
值得一提的是,吉寶岸外與海事同樣也被卷入巴西“洗車行動”調查,涉嫌在2001年至2014年間以5500萬美元行賄取得巴西國油和Sete Brasil的13份合同。對吉寶岸外與海事的指控以該公司與美國、巴西和新加坡政府達成全球解決方案而告終,該公司同意向三國繳付總額4.22億美元的刑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