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告:2027-2035是航運業綠色轉型的“黃金窗口”
2025-01-31 20:45:04
來源:漫航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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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漫航觀察網(MNavigation),近日,UMAS與UCL能源研究所為“零碳航運聯盟”(Getting to Zero Shipping)發布的一份新報告指出,航運業若想加速綠色轉型,必須依賴財政激勵與碳稅的雙重推動。
財政激勵:綠色燃料的經濟等價性
報告指出,航運公司只有在使用綠色燃料時能夠獲得經濟上的等價回報,才有可能加速轉向替代燃料。具體而言,報告建議對每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征收150至300美元的碳稅,以此產生的收入可用于補貼航運公司使用替代燃料。這一機制的核心在于,通過財政激勵,使得綠色燃料在成本上與傳統的化石燃料持平甚至更具競爭力。
在全球氣候變化的嚴峻挑戰下,航運業作為全球貿易的支柱,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綠色轉型壓力。盡管業界對減少碳排放的呼聲日益高漲,但實際的轉型進程卻步履維艱。
然而,報告也指出,若碳稅僅維持在每噸30至120美元的低水平,將難以持續推動能源轉型。這一結論揭示了當前航運業綠色轉型的一個關鍵瓶頸:缺乏足夠的經濟動力。盡管許多航運公司已經意識到綠色轉型的必要性,但在缺乏明確財政支持的情況下,企業往往難以承擔高昂的轉型成本。
碳稅的雙重作用:懲罰與激勵
碳稅在航運業綠色轉型中的作用不僅僅是懲罰性的,更是激勵性的。通過對碳排放征稅,政府可以有效地將環境成本內部化,迫使航運公司重新評估其燃料選擇。同時,碳稅產生的收入可以用于補貼綠色燃料的使用,從而形成一個良性循環。
然而,碳稅的設定必須謹慎。報告指出,碳稅過低將無法產生足夠的激勵效果,而過高的碳稅則可能對航運業造成過大的經濟壓力。因此,碳稅的設定需要在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
燃料選擇的困境:多元化還是單一化?
在綠色轉型的過程中,航運公司面臨的一個主要挑戰是選擇正確的替代燃料。報告指出,盡管全球燃料標準的制定有助于簡化燃料選擇,但這并不足以在2044年之前推動具有競爭力的綠色燃料的出現。
相反,報告預測,在2036年之前,化石燃料、生物燃料與碳捕集與封存(CCS)技術的結合仍將是最具競爭力的選擇。而在此之后,雙燃料氨動力船舶將成為最經濟的選擇,尤其是在2044年之前使用藍氨的情況下。
這一預測揭示了航運業綠色轉型的復雜性。盡管業界對綠色燃料的呼聲日益高漲,但在短期內,多元化燃料策略仍將是主流。航運公司需要在短期內維持現有燃料的使用,同時逐步引入綠色燃料,以實現平穩過渡。
政策建議:全球協作與靈活性機制
報告強調,全球燃料標準與靈活性機制的結合是推動綠色燃料競爭力的關鍵。然而,這一機制的實施需要全球范圍內的協作與共識。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IMO)的成員國將于4月7日至11日召開氣候變化委員會會議,屆時將討論如何推動航運業的綠色轉型。
報告建議,各國政府應通過制定明確的政策框架,為航運公司提供穩定的政策預期。同時,政府應通過財政激勵與碳稅的雙重手段,推動綠色燃料的研發與應用。此外,報告還呼吁建立全球性的碳交易市場,以進一步推動航運業的綠色轉型。
前瞻性展望:2027-2035年的關鍵窗口
報告預測,若其建議得到有效實施,航運業的綠色轉型有望在2027年至2035年間取得顯著進展。這一預測基于以下幾個關鍵假設:
1、碳稅的合理設定:每噸二氧化碳當量征收150至300美元的碳稅,足以產生足夠的財政激勵。
2、財政補貼的有效性:通過碳稅產生的收入,政府能夠為航運公司提供足夠的經濟支持,使其在使用綠色燃料時獲得經濟上的等價回報。
3、全球協作的加強:各國政府通過全球燃料標準與靈活性機制的結合,推動綠色燃料的研發與應用。
然而,這一預測的實現并非易事。航運業的綠色轉型不僅需要技術上的突破,更需要政策上的支持與全球范圍內的協作。各國政府、航運公司以及相關利益方必須共同努力,才能在這一關鍵窗口期內實現綠色轉型的目標。
結論:綠色轉型的緊迫性與復雜性
航運業的綠色轉型不僅是應對氣候變化的必要舉措,更是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然而,這一轉型的復雜性與緊迫性不容忽視。財政激勵與碳稅的雙重推動,全球協作與靈活性機制的結合,以及燃料選擇的多元化策略,都是實現綠色轉型的關鍵要素。
在未來幾年內,航運業將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與機遇。只有通過全球范圍內的協作與創新,航運業才能在綠色轉型的道路上邁出堅實的步伐,為全球氣候變化的應對做出應有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