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韓自由貿易區談判對船配業有何影響?
2012-10-10 16:46:35
來源:船舶經濟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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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8月22-24日,中韓自由貿易區第三輪談判在威海舉行)
中韓兩國是當今世界最主要的造船國家。在船舶配套領域,中國與韓國差距較大。韓國除部分高精尖的船用通信導航設備需要進口外,基本都實現自給自足,并有大量產品出口,本土化率超過90%。以船用柴油機為例,2011年我國船用低速柴油機產量700萬馬力,而韓國2009年船用低速柴油機產量為1780萬馬力。2011年,我國從韓國進口船用柴油機442臺、13.86億美元。
船配產品進出口情況
2009-2011年,我國船舶配套類產品向韓國出口呈現較大波動性,而進口保持穩步增長,貿易總體保持較大逆差。同樣,船舶配套類產品進出口產品金額占中韓兩國進出口總額的比重相對較小。2011年,我國向韓國出口船舶配套類產品6.2億美元,進口27億美元,貿易逆差20.8億美元;船舶配套類產品出口金額約占總出口金額的0.75 % ;進口金額約占進口總額的1.66%。
從具體產品來看,我國對韓國出口量較大的產品有裝船機、其他船舶發動機專用零件、門座式起重機及座式旋臂起重機、船舶用舵機及陀螺穩定器零件、船舶用傳動軸、其他傳動裝置及變速裝置等;進口量相對較大的產品有船舶用柴油發動機、其他船舶發動機專用零件、180 馬力及以上發動機用燃油泵、船用洗艙機、船舶用傳動軸、其他傳動裝置及變速裝置、其他機車/航空器/船舶用發電機等。其中,船用柴油機進口量最大。
從貿易競爭指數來看,船舶用柴油發動機、船舶用點燃式發動機專用零件、船用洗艙機、船舶用傳動軸、其他機車/航空器/船舶用發電機等商品的貿易競爭指數相對較弱,僅船舶用舷外點燃式引擎、裝船機、塔式起重機等產品具有相對較高的貿易競爭指數。
綜合來看,在船舶配套領域,我國較韓國在國際競爭力方面尚有較大差距,其中船用柴油機的進口量最大。這既有我國船舶配套自主創新能力不強、部分產品新增產能尚未被市場認可、接受有關系,也與韓國部分船舶配套產品在近幾年向我國的低價傾銷有關系。
中韓自由貿易談判對我國船配業的影響
當前,針對船舶配套類產品,我國出口關稅基本已經下降為零,但進口普遍征收較高關稅,對船用動力系統(柴油機及部分配件)征收11%的關稅,其他船舶用舷外點燃式引擎、發動機用燃油泵、船用洗艙機、各種起重裝置等征收30%以上的進口關稅。
近年來,隨著國家高度重視船舶配套業的發展,我國主要船用配套設備本土化配套能力和水平快速提升,部分關鍵配套設備研發取得重要進展,產能建設逐步釋放。如船用低速柴油機,在建和建成企業由2003 年的3家增至11家,形成產能1200萬馬力;自主品牌中速機研制成功并取得船級社認證,正式推向市場;船用起重機、大型轉葉式舵機、海洋工程船超大型抵押拖纜機、船舶操舵控制系統(SCS)、電羅經(GYRO)等一批自主技術產品均研制成功,打破國外壟斷,具備推向市場的條件。但總體來看,我國船舶配套產品競爭實力與韓國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因此,一旦放開國內市場,韓國船舶配套產品將以更優惠的價格進入中國市場,必將給我國剛剛蓬勃發展的船舶配套產業帶來巨大沖擊,特別是一些已經即將進入市場的船舶配套產品,如果政府不加以保護,面對韓國的強烈沖擊,我們政府、行業及企業長期的辛苦努力將付之東流。
由于降低進出口關稅對整船類產品進出口貿易影響極其有限,而對船舶配套產業發展帶來強烈沖擊,因此,我們在中韓自由貿易談判中應采取積極措施,對船舶配套等產品加以一定程度的保護。(王吉武/中船重工集團公司經濟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