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航企期待“營改增”特事特辦
2015-01-20 16:54:50
來源:航運交易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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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因地制宜激發活力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一位研究員向《航運交易公報》記者表示,任何改革都有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不可能實現對所有企業同時減稅的效果。
據中國船東協會秘書處介紹,當前航運企業對稅改政策認識不足,了解不透。特別是與國有和大型民營航運企業相比,中小型民營航運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不規范、不完善,對新稅制適應性差,也是增加企業稅負的原因之一。在與全國各地會員單位的溝通中,完善增值稅抵扣鏈條,擴大允許抵扣范圍和重新核定合理征收稅率的呼聲特別強烈。允許存量資產即不動產進行抵扣,根據每年計提的折舊額核定抵扣進項稅額,保持航運業總體稅負不增加。
企業相關負責人紛紛建議,對于航運企業經營成本中相對固定的支出如保險費、港口費等支出能作為減計收處理,計算銷項稅額。這樣不僅照顧到航運業流動性大及成本費用項目取得增值稅發票不易的實際情況,也可減輕稅收監管工作的難度。
此外,還應完善稅改相關政策的操作細則,使稅改流程完整實施。改進申報流程,國內業務即征即退,國外業務銷項免征,進項稅額享受退稅政策并簡化相關流程,提高效率;確保會計準則執行與稅制的銜接;希望政府主管部門能充分考慮航運企業航次經營和會計核算的特點,允許航運企業收入成本確認與增值稅納稅義務確認時間分離;提供期租、程租的經營國際運輸服務的,應明確使用零稅率并享受免抵政策。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營改增”過程中部分企業稅負有所增加的現象也與企業經營周期有關。他舉例稱,企業在“營改增”開始前夕剛剛更新設備,試點初期抵扣較少,但經過一定周期的平穩運轉,抵扣會逐漸增加,稅負增加問題將逐步解決。
財政部一官員向《航運交易公報》記者表示,對稅負增加較多的企業,可以適當給予傾斜。合理降低航運業和船舶租賃業務的增值稅使用稅率,完善票據管理和配套政策,通過稅收和政策杠桿,逐步引導航運企業拓展航運高端服務業,形成合理的航運價格體系,提升航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正能量不容忽視
業內人士指出,“營改增”的出臺目的是解決重復征稅問題,實行差額征收,理論上減低企業稅收負擔,提高勞動收入和打破制約現代服務業發展的稅制瓶頸。在可抵扣基礎上的“環環征收、層層抵扣”的增值稅更科學合理,對小規模納稅人、國際海運業務發展較為有利。
面對稅收暫時性上漲,也有一些企業在尚處低谷的市場環境下采取了積極應對措施。航運企業廣泛宣傳“營改增”,使得貨主企業認識到“營改增”后航運企業增值稅發票通過抵扣可以間接降低產品成本,增加競爭優勢,這促使貨主企業理性選擇承運商,并與承運商進行長期深度合作,形成互惠互利的共同體。
據了解,以往規;竭\企業單船成本高于個體航運企業,規范化航運企業稅負高于個體航運企業。“營改增”后,實力雄厚的航運企業利用自身優勢吸引個體航運企業,統一個體航運企業經營權(即將船舶經營權改屬于掛靠企業,稅務規定,只有具有船舶經營權才擁有開票權),或徹底改名、改經營權屬,在不增加自有資產規模的情況下將航運企業的運力、規模迅速擴大并形成競爭優勢,同時又能利用掛靠船舶低成本優勢,通過“規;”和“低成本”雙優勢,搶占市場份額。航運企業壯大規模后,實行集中采購,統一保險、港口費用,降低船舶修理、規使費、保險和零配件采購成本等,從而取得“差額成本”利潤,將規模轉化為競爭優勢。
此外,對航運企業實行“營改增”,有利于細化裝卸、倉儲、代理、信息運輸等業務的專業化分工,促進主輔分離,帶動航運金融、保險、海事仲裁、信息、航運經濟、交易等高端航運服務業的加快發展壯大,而這也符合未來中國加快發展航運服務業,拓展航運服務產業鏈,促進港航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方向。目前,上述高端服務業商處在發展的起步階段,對設備資產購置需求較大,相應地可大規模抵減銷項稅額,利于行業發展。
有人生動地比喻,“營改增”就好比潤滑經濟轉型的齒輪,運轉起來更健康,經濟爬坡轉型也就更輕松。改到位、鋪得開、能見效,“營改增”這一仗打得漂亮,負重前行的中國經濟,就會迎來真正的新常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