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兩會”的港航之聲
2016-03-15 17:03:56
來源:航運交易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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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要說
港口:亟需稅費改革
中國的港口建設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在港口整體費用中所占比例,高于國外同類水平。雖然中國對港口體制進行了改革,實行了政企分開,涉及港口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絕大部分仍由港口企業自行承擔,但是港口建設費仍需上交中央和地方。
全國人大代表李令紅建議取消港口建設費以促進港口物流的健康發展。
王濟光指出,港口碼頭作業費過高、水水轉運矛盾突出、長江航運‘腸梗阻’等問題制約著長江沿線水運口岸的發展。沿線港口碼頭裝卸費差異大,造成許多從事集裝箱運輸的各支線船公司經營日益困難,部分企業處于虧損經營狀態,企業缺乏發展后勁,影響了長江航運事業以及物流行業的健康發展。他建議降低碼頭裝卸費收取標準,延長集裝箱免費堆存期限,取消超重費的收取。
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省臺資臺屬企業家聯誼會副會長葉成提出,要推進港建費使用管理改革,國有港口要采用稅收取代港建費,民營港口要逐步取消港建費。
航運人才:需要政策支持
已連續三年提出免征中國國際海員個人所得稅提案的全國政協委員、河北遠洋運輸集團董事局主席高彥明指出,國際航運業對中國經濟、戰略、國防安全具有重要意義,而海員隊伍是航運業發展的根基。然而,最近一項調查顯示,有不少海員中途離職,嚴重動搖了航運業的基礎。造成這一局面的重要原因是海員收入相對減少,而個人所得稅相對增加又加劇了這一結果。
海員收入相對減少,導致一些國外航運企業及小企業放棄培養海員的責任,不承擔社保、福利及海員培養成本,利用懸掛方便旗等手段為企業和海員偷稅漏稅,通過低成本“高工資”手段搶挖中國正規航運企業的高級海員,給運作規范的大型航運企業造成不公平競爭。
高彥明說,海員是國際化職業,考慮到國際海員工作的特殊性,英國、荷蘭、瑞典、新加坡和菲律賓等許多海洋國家都制定了針對海員所得稅優惠政策,而中國對海員的優惠政策主要是允許海員享受稅法規定的附加減除費用標準,這顯然是不夠的。另外,海員的工資、薪金所得采取按年計算繳稅的方式也不合理。海員有時因工作或客觀需要在船工作可能要8個月甚至更久,這一年工資會很高,而第二年因照顧家庭或需要長時間休假。
全國政協委員李紹德建議,從國家層面制定海員法,提高海員地位;廣泛、積極宣傳海員職業工作的重要性,為海員發展輸送“正能量”,引導全社會關注海員,增強海員從業自豪感;設立專項基金,鼓勵企業、大中院校和社會培訓機構加大對海員的各類專項培訓力度。李紹德還建議國家對船長、政委、輪機長、大副、大管輪等高級船員和其他技術業務骨干發放政府特殊津貼,或者由相關地方政府根據建設航運中心的地位和自身條件,對海員個人所得稅給予優惠。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社科院產業經濟研究所所長向曉梅表示,建設廣州國際航運中心重要的是吸納人才,需要國家和省政府在吸納人才上給予更多的政策支持,例如海歸高層次人員居住條件、稅收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