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MO綜合履約分委會第4次會議在英國倫敦召開
2017-10-19 10:16:00
來源:中國船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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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國際海事組織(IMO)綜合履約分委會第4次會議(III 4)于2017年09月25日至29日在英國倫敦IMO總部召開。
本次會議共有15項議程,主要包括:IMO其他機構的決定、審議和分析有關港口接收設施不充足的報告、分析海事調查報告以總結經驗教訓及安全要求、協調全球港口國監督(PSC)措施、分析PSC數據以識別履約方面的問題、對綜合審核簡要報告的分析、審議與更新HSSC檢驗導則、審議與更新III規則所附的IMO強制文件義務清單、討論與安全、保安和環境相關的統一解釋以及審議和修訂主管機關授權被認可組織協議范本等議程。
除全會外,還成立了“海事調查報告分析”、“PSC協調機制”、“糧農組織及IMO關于非法捕魚(IUU)及相關事宜的建議”三個工作組,以及“檢驗發證協調系統檢驗導則和履約強制清單修訂”起草組。
提醒業界注意的事項
1、海上事故調查
IMO每年對各成員國上報的事故報告進行分析,并形成《海上事故經驗教訓》在IMO網站上公布,本次會議形成16個案例,主要涉及機艙失火、碰撞、人員在船上及碼頭工作或進入封閉處所時受到傷害等,對于加強船舶安全管理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
2、PSC檢查
本次會議起草了《港口國監督程序2011》修正草案并提交A30審議通過,其中對于“駕駛室與其內部衛生間之間的艙壁耐火完整性、手動報警按鈕的位置及外部逃生通道的最小寬度”的PSCO檢驗要求給予了明確,同時對于“自愿提前實施SOLAS公約修正案及相關強制文件”的規定也納入到了新版監督程序中,這兩項內容對船舶在接受PSC檢查時會有一個比較明確的指導。
另外,對于2017年9月1日及以后船上配備的未完成升級的ECDIS,本次會議部分采納了INTERTANKO的建議,并制定了港口國檢查時對要求更新還未更新的ECDIS所采取的行動草案,該草案將在III 4會議報告中體現,對相關船舶接受PSC檢查時具有指導意義。
3、壓載水公約臨時檢驗指南及壓載水管理系統D-2標準合規性驗證
本次會議將壓載水公約臨時檢驗指南(BWM.2/Circ.7)及壓載水管理系統D-2標準的合規性驗證納入到了HSSC檢驗導則2017中,并對初次檢驗時的幾項技術要求進行了詳細討論,重點是(BI)1.1.2.18bis,(BI)1.1.2.4,(BI)1.1.2.9,提請業界在壓載水系統初次檢驗時給予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