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問鳴,“南北船”的功臣還是罪人?
經歷兩次巡視,“南北船”合并前副手孫波落馬
據悉,胡問鳴在“南北船”兩大集團的工作經歷中曾經歷過兩次巡視。
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29日,中央第七巡視組曾對中船集團進行了專項巡視。
2015年2月,中央第七巡視組組長曾向時任中船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的胡問鳴反饋情況。
據新華社披露,在被指出關聯交易、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后,胡問鳴拿起了巡視反饋資料閱讀;在巡視反饋意見書面文件上簽字時,眉頭緊鎖。
之后,胡問鳴表示集團將“對腐敗易發領域集中開展專項整治”。
2019年3月至6月,中央第十五巡視組對中船重工黨組進行了常規巡視。
同年8月中央第十五巡視組向中船重工黨組反饋巡視情況,胡問鳴主持向領導班子反饋會議并就做好巡視整改工作作表態講話。
巡視組在反饋中指出,中船重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不止,違紀違法和腐敗問題仍有發生;選人用人把關不夠嚴格;巡視、審計整改主體責任落得不實,真改實改有差距。
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
在胡問鳴擔任中船重工董事長期間,當時的總經理是孫波。2018年6月,孫波任上被查。
孫波此前還曾經擔任負責航母建造的大連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
據中央紀委通報,孫波背離黨中央的要求,弄虛作假,損害國有企業利益,在接受巡視期間,隱瞞實情,欺騙組織,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等。
2019年7月,孫波獲刑12年。法院查明,2006年至2015年,被告人孫波利用擔任大連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與大船集團合作成立公司及公司后續經營等事項提供幫助。
除了原總經理孫波之外,近幾年來中船重工還有多名曾擔任要職的高管被查。2018年9月,中船重工第712研究所前所長、第704研究所原副所長金燾被查,金燾被指涉受賄,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同年12月,中船重工集團公司第718研究所原黨委委員、所長卜建杰被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卜建杰被指涉貪污、受賄,還“違規取得加拿大國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