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遠保險經紀:船東需及早為地中海水域船舶低硫排放做準備
經國際海事組織通過,針對硫氧化物(SOx)和顆粒物(PM)的地中海排放控制區(Emission Control Area,ECA)將于2025年5月1日生效。
2022年12月,在國際海事組織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79屆會議上(MEPC 79),通過了《防污公約》附則六的修正案(MARPOL Annex VI),以建立一個SOx和PM的地中海排放控制區。修正案將于2024年5月1日生效,但根據MARPOL附則六第14.7條,這些要求將在12個月的寬限期后生效。
因此,從2025年5月1日起,在整個地中海航行的船舶將被要求燃燒含硫量不超過0.10% m/m的燃油或者使用替代解決方案,如廢氣凈化系統(洗滌器)或無硫燃料。
雖然地中海已成為世界上第五個根據MARPOL Annex VI第14.3條被指定為排放控制區(ECA),但值得注意的是,世界上一些地區、國家和港口繼續執行其嚴格的硫排放限制。其中一些政策步調匯總,包括見解,都可在文章“區域硫排放限制一覽” (Regional sulphur emission limits at a glance)中查閱。(原文鏈接:https://www.gard.no/web/articles?documentId=29212584)。
因此,船舶經營者必須確保船員熟悉生效的硫排放限制,不僅在MARPOL指定的排放控制區(ECA)中,而且在船舶航行的所有司法管轄區。為此,還應向船員提供明確的程序和指導。由于新的地方法規或對現有法規的修改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實施,并且監管執行策略可能因地區/港口而異,船長應始終在船舶計劃?扛劭谥熬彤數匾笙蚱浯砣藢で蠼ㄗ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