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海洋石油集團原總經理李勇被提起公訴
據最高檢消息,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董事、總經理李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湖北省襄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襄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勇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李勇,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勇利用擔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勘探部綜合技術處處長、鉆井試油處處長,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鉆井完井辦主任,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副總經理,中海油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首席執行官、總裁、執行副總裁,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信息顯示,李勇出生于1963年8月,1984年大學畢業于西南石油學院鉆井工程專業,后作為早期員工進入中國海油集團。2003年開始,李勇逐漸成為管理者,歷任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副總經理,中海油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裁、首席執行官、總裁等職。
2017年3月,李勇離開任職近33年的中國海油集團,調任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副總經理。2020年9月,李勇重回中國海油集團,任副董事長、總經理、非執行董事及薪酬委員會成員,2023年12月退休。
去年3月,李勇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此次調查距李勇退休不到三個月。
去年9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李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勇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供應商安排的宴請和打高爾夫球活動;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提拔調整干部;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搞錢色交易;毫無紀法底線,肆無忌憚“靠石油吃石油”,長期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權錢交易,境內辦事、境外收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業務代理、產品銷售、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李勇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