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NG Ready”的現在與未來
2015-06-02 17:31:12
來源:航運交易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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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要說
LNG動力船發展新動向
Gerd-Michael Wuersig向《航運交易公報》記者介紹了LNG燃料動力船的發展歷程。2000年,世界上第一艘使用LNG燃料的渡輪“Glutra”號正式運營;2012年下半年,MAN首先制造出二沖程天然氣燃料發動機,2014年瓦錫蘭出售其第一臺雙燃料二沖程發動機;IMO的LNG燃料和CNG燃料統一規范“IGF-Code”將于2017年實施;第一艘LNG加注船將于明年交付,目前市場有7艘訂單。
鑒于LNG作為船舶燃料的市場發展狀況,相關規范也不斷更新。2001年,DNV發布全球首個氣體燃料船規范;2004年,挪威海事當局提交IMO建議開發IMO IGF氣體燃料船規范;2010年,IMO MSC.285(86)《船上天然氣燃料發動機裝置安全暫行規定》生效;2013年,DNV GL發布《LNG加注推薦實施規程》;去年11月,IMO在MSC94會議上原則批準《使用氣體和其他低閃點燃油的船舶的國際安全準則》。
截至3月底,全球共有59艘運營船使用LNG燃料,另有80艘LNG燃料動力船訂單,LNG作為船舶燃料已發展為全球趨勢。2013年以前,LNG燃料動力船主要在挪威沿海水域運營,2013年后, LNG燃料動力船的運營范圍擴展至全球。在59艘(不包括LNG運輸船和內河船)運營船中,挪威占81%,歐洲占10%,美洲占4%,亞洲和太平洋占5%;80艘訂造的新船中,挪威占20%,歐洲占40%,美洲占34%,亞洲和太平洋占5%,中東占1%.
此外,Gerd-Michael Wuersig認為,相關法規的出臺將有助于推動清潔燃料的使用。這些法規包括:今年1月1日實施的排放控制區(ECA)對硫排放0.1%的限制以及EEDI第一階段;明年將實施的有關駛入北美水域的新造船的氮氧化物排放Tier III 要求;2020年歐盟將實施對其水域的船舶排放實施0.5%的硫排放限制;2020年EEDI 第二階段要求實施;2025年EEDI 第三階段要求實施。IMO將在2018年決定2020年或2025年在全球水域實施硫排放0.5%的限制。
為滿足排放限制的要求,航運業可以有不同的選項,但每一選項都有其特定的風險因素,因此對投資決策提出挑戰。滿足ECA要求主要有三個選項,即使用LNG、安裝洗滌塔以及轉換成低硫燃油。
Gerd-Michael Wuersig坦言:“LNG雖不是唯一的可替代性船用燃料”,但卻是全球范圍均可得、可大規模應用、并在可預見的未來能夠滿足全球航運需求的唯一的清潔燃料。在價格方面,LNG的價格并不取決于航運需求,“具有與來自于石油的傳統燃油價格的競爭優勢。天然氣具有比基于石油的可替代性燃料價格更低的潛力,未來含0.5%硫燃料的價格有望是0.1%硫含量的MGO船用油的80%,并且天然氣資源將比石油資源持續更久遠。” Gerd-Michael Wuersig進一步指出,從1960年到2010年的煉油生產來看,重油HFO的產量呈明顯下降趨勢,因而可以推斷未來重油將徹底消失。
更令Gerd-Michael Wuersig看好LNG作為船舶燃料的理由是,LNG的基礎設施在建設中,瑞典和挪威已建成LNG加注設施,LNG加注在安特衛普和鹿特丹港成為可能,其他港口即將跟進。此外,全球第一批共7艘LNG加注船已經訂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