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散貨船撞船事故引發法律大戰!揚子江航運與商船三井對簿公堂!
2025-06-19 06:25:00
來源:漫航觀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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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船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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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航觀察網(MNavigation)消息,2024 年 12 月 30 日,揚子江航運旗下82,400載重噸散貨船Yangze 22輪(2022 年建造)與商船三井的17.5萬載重噸散貨船 Vega Dream輪(2010 年建造)在長江流域發生碰撞事故,引發后續訴訟。
《貿易風》報道稱,Skuld保賠協會為Yangze 22輪提供保賠保險,其出具的擔保函(LoU)管轄權條款成為爭議焦點。澳大利亞高等法院法官的裁決實際上終結了關于該擔保函措辭的爭議。碰撞導致 9 噸燃油泄漏長江,Yangze 22輪船東單船公司 Nebula Shipping 提供輔助船舶支持。
據日本船級社和標普全球數據,商船三井是 Vega Dream輪的注冊船東,而名為 Protea Navigation 的實體作為第二原告加入澳大利亞訴訟。2025 年 1 月 21 日,Nebula 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請設立約 900 萬美元的碰撞海事索賠責任限制基金,并于 2 月 13 日獲得對 Vega Dream輪的訴前扣押令,要求 Protea Navigation 提供 2 億元人民幣(2,790 萬美元)擔保。
商船三井和 Protea 于 2 月 21 日對上海海事法院提出異議,將碰撞歸咎于Yangze 22輪。隨后,在中國保險公司代表船東向上海海事法院提供 2 億元擔保函后,Vega Dream輪被釋放。3 月 18 日,Nebula 向Vega Dream輪船東索賠 1.57 億元人民幣及利息,上海海事法院受理此案。
作為回應,商船三井和 Protea 于 5 月 29 日在澳大利亞紐卡斯爾港扣押 Yangze 22輪。盡管 Skuld 隨后提供 2,540 萬美元擔保,但澳大利亞訴訟原告認為不可接受,爭議集中在擔保函中 "若船東在任何司法管轄區設立責任限制基金,擔保函自動失效" 的條款。原告稱,無論是否屬于 1976 年《海事索賠責任限制公約》(LLMC)締約國,只要設立責任限制基金,擔保函就可能失效,使其面臨風險。
原告要求修改條款,明確僅當船東根據 LLMC 在澳大利亞設立責任限制基金時,擔保函才自動失效。5 月 29 日,在Yangze 22輪船東請求法院釋放船舶后,法官 Sarah Derrington 裁定 Skuld 的擔保函無法按 Nebula 主張的方式解釋,未向原告提供充分合理的擔保。她指出,LLMC 的首要目的是量化船東對特定事件的最大責任,并通過單一擔保源執行,其地理范圍限于公約締約國,而中國并非 LLMC 締約國。法官認為原告尋求的條款修改合理,拒絕釋放Yangze 22輪。
法律界消息稱,Skuld 隨后提供了適當修改的擔保函,Yangze 22輪于 6 月 9 日獲釋,立即駛離澳大利亞水域前往阿根廷拉普拉塔港。
